永宁县林业局、永宁县农发办、永宁县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7年11月13日起对你单位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韩玉莲
检查组成员:阮正东 徐万录 海生辉
联系电话:0951-8012654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