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卫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组成检查组于2019年3月25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阮正东
检查组成员:陈建雄 海生辉
联系电话:0951-8012654
2019年3月25日
索 引 号 | 640121-106/2019-00031 | 文 号 | 永财(检)字[2019]第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4-10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财政局监察股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