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3X0/2022-0006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财政检查通知书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 】        恢复默认     

永宁县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我局决定组成检查组于2022年5月24日起对你单位2019-2020年度“中央统计事业费”资金核算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将延伸检查相关年度及有关单位。请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王峰

检查组成员:海生辉、马潇华、马文梅

联系电话:0951-801265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