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财政部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监督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永宁县财政局制定检查方案,拟对以下单位开展2023年会计法规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具体被检查单位名单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对象: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
(二)企业
企业检查对象:永宁县供热公司、永宁县康源农村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三)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检查对象:永宁县体育总会,昂立幼儿园。
(四)代理记账机构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对象:易捷融投财务有限公司、银川金捷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银川理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永宁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