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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3X0/2023-000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1-28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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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人行为,持续优化提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县财政局决定对2022年度全县部分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一)抽查范围:全县部分预算单位2022年度采购需求管理情况。检查单位的选择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2122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110室)

二、抽查内容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抽查:采购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抽制定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附表)

三、单位整改

各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积极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被抽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严禁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对不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的单位,县财政局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22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情况自查表;

      2、预算单位名单


                                        永宁县财政局

                                        2022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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