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预算单位:
为加强全县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人行为,持续优化提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县财政局决定对2022年度全县部分主管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方式
(一)抽查范围:全县部分预算单位2022年度采购需求管理情况。检查单位的选择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方式:以单位自查为主。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自查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110室)。
二、抽查内容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抽查:采购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抽制定采购需求等内容(详见附表)
三、单位整改
各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积极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工作要求
被抽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严禁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对不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的单位,县财政局将进行通报。
附件:1、2022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情况自查表;
2、预算单位名单
永宁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