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区专用工具车辆协议供货采购,自治区财政厅对专用工具车辆协议供货商进行了重新招标,现将《通知》的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专用工具车辆实行协议供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43号》
1、2019-2021宁夏公务专用工具车辆汇总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专用工具车辆协议供货合同
3、车辆选型情况说明
4、车辆价格确认表
5、政府采购车辆验收报告
6、供应商车辆价格调整申请表
7、供应商车辆增补申请表
永宁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