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及《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永宁县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现将已通过验收的2022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农村综合改革等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1.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新建项目支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2.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新建项目支出事中绩效评价报告
3.永宁县2022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4.2022年永宁县社会保险基金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5.永宁县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6.2022年永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7.2022年永宁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事中绩效运行监控评价报告
8.永宁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