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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永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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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8条。其中:县级财政预算信息1条、部门预算信息1条、全年专项资金公开说明1条、每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信息1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4条、农业补贴信息20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3条、其余信息26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1件,均已按照我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和流程进行回复,未收到因答复不当导致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开展,要求各办公室做好配合,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同时,严格执行信息编发“先审查、后公开”“三审三校”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的审核、发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正确性、及时性、有效性。二是认真落实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相应公开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我局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1746条,其中,通过永宁县政务公开信息平台公开信息78条,通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1477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平台公开信息129条,通过微博媒体公开信息6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依托永宁县人民政府官网、“永宁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主动接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二是通过“开门办实事”开放日活动认真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针对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三是加强预算保障,着力推动工作开展。全年共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5万元,确保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永宁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媒体作用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府公开及时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监督管理,确保做到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是用好“两微一端”等媒体做好财政宣传。积极运用“永宁财政”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财政信息、解读政策、便民服务等信息,倾听民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的作用,争取社会公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财政机关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制定了《永宁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2.预算公开包括部门预算以及财政总预算公开。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并督导各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决算公开包括部门决算以及财政总决算公开。截至目前2023年度决算已全部进行公开,2024年度决算情况待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及时进行公开。

3.本机关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315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0837;传真:0951—8020837;电子邮箱ynxczj802083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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