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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93X0/2022-0005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6-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财政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财政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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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我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财政局负责的主要工作要点进行具体分工,现将落实方案通知如下: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专栏,分级分类,集中展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配合政务公开办完成各部门预决算公开督查工作,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性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领导:马  越  王  峰

责任股室:预算股  国库股  监督检查和资产管理股

责 任 人:屈海峰  仓艳琴  海生辉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重点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预留采购份额,将政策向中小企业倾斜,区分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

责任领导:保美宏

责任股室:采购办

责 任 人:马越豪

(三)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依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利用永宁县政务新媒体矩阵(微信、微博)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积极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月活动,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会同县税务局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配合区市减税降费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马  越

责任股室:综合股

责 任 人:徐  伟

2、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实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及时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信息。指导监督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情况,让公众对政府收费项目一目了然。

责任领导:马  越

责任股室:综合股

责 任 人:徐  伟

3、认真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工作,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法依规公开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等。指导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开展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马  越  王  峰

责任股室:预算股  经建股  监督检查和资产管理股

责 任 人:屈海峰  王  宁  海生辉

4、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并对各乡镇、村委会适时督导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公开本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责任领导:王  峰

责任股室:农业股

责 任 人:唐绍峰

做好惠民惠农资金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和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政策、项目和分配情况。对乡镇及村委会惠民惠农资金资料进行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王  峰

责任股室:农业股

责 任 人:唐绍峰

二、推进政务公开制度落地见效

(一)持续优化政策解读效果

1.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2〕53号)规定,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领导:保美宏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姚继东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领导:保美宏

责任股室:办公室

责 任 人:姚继东

(二)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全面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单列“收费标准”一栏,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依法管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基准模板,及时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司法局(法制办)和法律顾问沟通衔接,依法依规按期办理答复。实行“疑难件、超期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调机制,加强内部协调,统一答复口径。

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严格按照“公开事项只增不减、公开方式只多不少、公开时展只紧不松”原则,依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永宁县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和《永宁县人民政府本级行政机关机构职能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更新调整,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工作质量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责任领导要亲自负责,工作任务责任股室及责任人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并于按要求上报完成情况,相关股室和责任人要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组组长、监督检查股及办公室要及时开展工作督查督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按期推进,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提高工作热情。责任股室及责任人要按照《财政局信息调研工作制度》的要求,及时撰写信息,总结、归纳、提炼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等,营造团结鼓劲、勇于担当、激情干事的良好氛围。

  

    

  

      永宁县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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