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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单位全称: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规范简称:县发改局
加挂牌子:永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永宁县数据局、永宁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单位性质:政府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赵超
办公电话:0951-8011392
机构设置:内设岗位7个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8:30-18:30)冬季作息时间(8:30-18:00)(周一至周五,周末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永宁县杨和南街265号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规划等。协调第一二三产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负责监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发布经济信息;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预期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报告。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政府投资类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街衔接平衡民生安全、水利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健康养老、科技工业、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利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项目申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负责预审、上报由自治区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及批准后的协调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和平台维护等。承担县级基本建设项目组织申报、月调度等相关工作。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工作。会同各部门做好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和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争取工作。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组织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协调落实国家、区市县各类综合性产业发展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培育新质生产力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六)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产业布局和结构。综合分析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推进服务业品牌化和标准化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计划,承担服务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及监管工作。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牵头落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西部开发、“一带一路”倡议、规划及重大政策。统筹落实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拟定相关重大规划及政策,协调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建设。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将创新驱动融入高质量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八)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永宁、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组织拟订有关数据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统筹推进实施。推动全县数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参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参与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相关的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行业管理;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协调能源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能源科技推广。负责拟定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规划、政策、方案。组织拟订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清洁能源促进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区、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行业竞争力。
(十一)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行使管理职能,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论证,组织召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负责价格监测体系,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现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备案。
(十二)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按调令组织救灾物资的紧急调度。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
(十三)协同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相关工作,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承担全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任务。
(十五)牵头推进永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等措施。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统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
(十六)承担经济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配合做好涉及生态、资源、科技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
(十七)负责对划入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执法、法制审核职责,具体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据领域执法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署及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形态、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管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日常督办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党委、机关党群工作。推进永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组织各单位做好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等措施。组织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统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工作。
联系电话:0951-8011392
(二)综合经济管理和能源发展岗。组织研究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相关课题研究。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总体规划的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各类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统筹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服务业发展,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发展服务业的综合性政策和措施。指导培育服务业规上企业。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电力、新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能。衔接全县电力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951-8481505
(三)项目投资管理岗。负责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协调、调度等工作。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综合管理,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组织全县各类项目的储备、筛选、整理、上报和争取,负责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预算内资金项目申报、调度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贯彻执行《国家招标投标法》,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
联系电话:0951-8011445
(四)价格管理岗。负责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批准的定价目录和定价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行使管理职能,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论证,组织召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会;负责价格监测体系,监测、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现价格总水平调控;负责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价格备案。按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制订和调整建议。按规定对列入听证目录和成本监审目录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实施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按权限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
联系电话:0951-8481503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岗。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计划,按调令组织救灾物资的紧急调度。研究提出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县级储备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我县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联系电话:0951-8015079
(六)数据产业发展岗。拟订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拟订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协调推动数据领域技术和设备等科技攻关。负责拟订数字经济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乡村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促进通信网络建设,承担信息动员相关工作。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拟订相关的数据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951-8611717
(七)国防动员岗。承担全县国防动员综合协调任务等。
联系电话:0951-86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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