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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金改办:
根据自治区金融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金融改革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和2018年重点改革事项的通知》(宁金改办发〔2017〕35号)精神,现将永宁县落实自治区2017年金融改革有关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措施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永宁县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协同、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县域经济。以金融综合改革为中心,发展普惠金融为主线,以改革举措、政策落实为推动、以政银企合作机制为抓手,以直接融资为突破口,以防范风险为底线,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金融扶贫有效途径,着力创新开展金融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金融改革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一)搭建平台助力企业融资。为健全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和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成政府组织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改革创新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发展的新型政银企关系,制定出了关于政银企联席会议的制度,旨在研究制定我县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今年3月底,组织召开了一次有100多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的银企座谈会。截至目前,已与8家企业进行了对接,共计申请贷款额度为2.4亿元。9月,我县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望远工业园、杨和功能区的28家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融资需求等信息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形成了详实的第一手资料,从中筛选出了有融资需求的24家企业,编印成册推荐给全县1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并于9月28日由县政府主持,邀请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举办2017年银企融资需求对接联席。会议安排了11家金融机构与24家中小微企业双向见面会,进行面对面洽谈,企业介绍目前的经营状况,提出融资意向,金融机构结合各自的金融产品特点出谋划策、当面支招。通过双向见面会,有6家金融机构与11家企业现场签订了13项融资需求意向书。
(二)加大资金市场培育力度
1.推动企业发行债券。积极协调泰瑞制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截至目前,5亿元企业债券融资已获批。同时,我县积极和伊品生物、泰瑞制药、壹泰牧业等三家企业对接,聘请银川市上市中介咨询公司,完善相关资料,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2.组建担保服务中心。成立永宁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注册资本1000万元。中心和宁夏银行永宁支行签订担保合作协议,以放大5倍的系数发放贷款,风险划分为8:2,贷款损失时,中心承担80%,宁夏银行承担20%。截止目前,共放贷90笔,放贷金额7577万元,2017年放贷6笔,放贷金额520万元。为了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扩大融资增量,我县我县已草拟了组建国有资本参股担保中心,计划出资3000万元,成立股份制担保公司。
3.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积极研究如何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并且就如何推广农业机械设备质押、大宗农产品质押、存货质押、活畜禽质押等问题与各大金融机构进行了积极探索,要求金融机构要加强涉农信贷,尽量放宽担保条件,简化担保手续。成立了永宁县产权交易中心,并在闽宁镇成立了分中心。
4.深入实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程。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我县已出台《永宁县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于5月份在闽宁镇召开了全县启动大会,计划用3年时间消除全县8000户“黑名单”,年内先行消除闽宁镇1000户“黑名单”。同时,落实“创业培训+担保贷款+创新服务”三位一体等帮扶机制,截止到2017年7月底,我县共举行创业培训(SYB)3期共90人,培训结束当期自主创业75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48人。创业担保贷款共受理480笔,成功发放410笔2629万元,为491人贴息186.2万元。
5.强力推进村级互助担保基金工作。为进一步解决闽宁镇移民创业融资难问题,2015年,自治区金融局投入40万元,在木兰村试点成立互助担保基金中心,并积极协调南京证券公司捐赠300万元,在闽宁其他5个村全部成立村级互助担保基金中心,按照1:10的比例撬动银行贷款3400万元,为闽宁镇各村村民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提供互助性担保服务,重点扶持农户开展种养殖业、购买生产资料以及加工储运、贸易流通等生产性经营项目。截止目前,累计发放互助基金担保贷款264户866万元,其中:福宁村发放贷款8户30万元;武河村发放贷款23户6万元;木兰村发放贷款168户582万元;园艺村发放贷款32户112万元;原隆村发放贷款54户135万元。互助担保基金中心为解决农村发展中资金不足问题创立的新机制、新模式,极大支持闽宁镇农户各项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了农村金融发展环境,扩大了产业融资渠道,保障了移民增收致富。
(三)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1.强力推进金融户籍改革。针对闽宁镇自发移民现状,支持符合条件、有迁入意愿的2万多名自发移民落户闽宁镇。组建成立了宁夏宁闽协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银川产城资本运营公司的高效运作,实现了资产的科学配置。一是成立光伏产业发展基金。协调县扶贫办整合2016年区、市扶贫资金,切块500万元投入永宁县汇发村镇银行作为原隆村光伏产业发展担保金,同时原隆村入股资金80万元。从2017年始,中科嘉业每年给予原隆村分红资金75万元,连续分红20年。二是拓宽群众致富之路。整合资金600万元投入到原隆村生态移民养殖园区肉牛托管项目。该项目实施企业为宁夏壹泰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以原隆村入股金额利率6%的固定比例支付分红资金,年可分红36万元。整合资金300万元投入到宁夏奔旺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该企业以入股金额利率6%的固定比例支付分红资金,年可分红18万元,有效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拓宽了群众致富之路。
2.创新开展金融土地改革。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农民流转土地入股分红等方式,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原隆村大力推行“村委会+合作社+村民”的模式,成立了闽宁镇源隆祥土地股份合作社,吸纳社员1981人,入股土地面积为6514亩(以一亩为一股),按照投资总额5%的比例作为分红资金,一次性返还给委托管理方,作为合作社社员土地二次收益分配给社员和村集体,进一步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村民增收。截至目前,已签订协议2份,分红6.39万元。创新模式也正在闽宁镇其他各村逐步推广之中,预计2017年在闽宁镇实现金融土地改革全覆盖。
3.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发挥永宁县土地产权交易中心闽宁镇分中心作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已完成闽宁镇5413户农户的土地登记确权工作,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4924户,涉及面积34096亩,涉及地块13289块。截至目前已经与黄河商业银行、陕西汇发村镇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共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272笔,发放贷款1253万元,为闽宁镇农户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4.扎实抓好扶贫金融工作。为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激发扶贫地方群众干事创业的信心,各类金融机构、各相关部门想法设法增加金融扶贫产品。今年以来,闽宁镇全镇8870户家庭中,发放贷款5698户2.98亿元,户均发放贷款5.2万元,放宽户达到了64%;发放基准利率贷款1003户4063万元;全民创业贷款538户2258万元,妇女创业贷款15户61万元,综合授信贷款47户1135.1万元,个人经营贷款(一年期)135户840.5万元,富农卡授信贷款1089户5301.6万元,村担保贷款166户550万元;发放自发移民贷款108户574万元;为推进光伏电站产业发展,为闽宁镇7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贷款10万元,目前已办理贷款76户760万元;争取政府贴息资金306万元。
5.组建全县第一家村镇银行。县政府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并成功组建了全县第一家村镇银行。根据闽宁镇产业特点,村镇银行创新业务品种,开发出扶贫贷、惠农贷、春耕贷、育牛贷、葡萄贷、安家贷、富商贷、务工贷八款特色服务产品。积极探索“扶贫项目基金”融资试点工作。5月份,根据闽宁镇扶贫项目需求,以1:5的资金放大比例,发放原隆村屋顶光伏扶贫项目贷款2000万元,使该项目所覆盖的1635户农户充分享受到扶贫项目的益处,农户在每年可以得到屋顶租赁费50万元的同时,每年原隆村村委会可得到分红15万元,对应的200户建档立卡户可获捐赠60万元,为当地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
6.创新开展金融保险工作。积极开展保险资金支农服务,进行疾病保险兜底。今年以来,为闽宁镇1691户办理“脱贫保”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每户保金100元,最高赔付额9万元;为7120人办理了“脱贫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每人保金45元,最高赔付额8万元;保险金额共计48.95万元。2017年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共1691户7292人,目前已完成人员信息审核,正在进行保费缴纳工作。截止目前共理赔38起22.24万元,其中: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赔付11起8.4万元,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27起13.84元。
(四)金融改革的几个亮点和创新
为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金融改革放在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研究推进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制定制度保证改革效果。县委、政府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永宁县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金融改革的方向和内容。为统筹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制定了《永宁县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在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了《深化投融资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分工。
2.创新开展海尔融资租赁。我县创新开展产业金融合作,年初成功对接海尔公司,对基础母牛实现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购买。首期,通过融资租赁买进3000头,融资资金达到2400万元。6月份,我县又将融资租赁扩展到肉羊、肉牛及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等行业。截止目前,活体质押又完成4000头肉牛融资租赁签约,融资资金达到3200万元。其他产业融资也正在洽谈之中。
3.创新“政融保”险资直投。我县协调人保财险公司,出台“政融保”险资直投实施方案,由县农牧局推荐把关,保险公司运行,将保险资金按照贷款形式发放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主体只交贷款保证保险(2%)。优势是无担保、无抵押、利率低(年利率为6.5%)、时效快。截止目前,已达成壹泰牧业500万元转贷和李俊镇悦丰科技300万贷款办理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化永宁县农业农村财政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结合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特别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突出解决“三农”发展方面存在的资本不足、信用缺失和融资困难等突出问题,加快缓解我县金融供不应求的矛盾。紧紧围绕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广覆盖、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目标。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农牧局、扶贫办、政研室、发改局(金融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提升闽宁镇综合金融改革试点层次和水平。一是全面开展农村资产资源确权颁证工作,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集体荒滩、沟渠路、设施大棚、大型农机具等农村相关资产资源的确权颁证工作,提高农村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盘活农村生产要素。二是扩大农村互助担保基金试点工作,在闽宁各村全部成立村级互助担保基金中心,为闽宁镇各村村民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提供互助性担保服务,重点扶持农户开展种养殖业、购买生产资料以及加工储运、贸易流通等生产性经营项目。三是加强全县信用建设工作,继续推进解决以闽宁镇为重心的农户“黑名单”限制。四是健全农村金融机构与支付体系,着力引进适合“三农”需求的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涉农小额贷款公司和涉农担保机构,加大闽宁镇汇发银行支农力度。五是全面推动“三农”保险发展,继续在闽宁镇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粮食、蔬菜、能繁母猪、育肥猪、肉牛等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
牵头单位:扶贫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政研室、闽宁镇、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健全银政企对接机制。积极搭建银政企合作平台,编制年度银政企项目对接目录和直接融资目录,汇总整理银行金融产品说明书,每年集中对接活动不少于2次,建立起政府协调引导、部门联系扶持、金融机构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四位一
体”的联动机制,实现银政企对接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牵头单位:发改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银川望远工业园管委会、住建局、、农牧局、林业局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我县境内银行金融系统建立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实现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与银行信用信息共享。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配合单位:发改局(金融办)、扶贫办、闽宁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五)加快金融性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征信系
统,组建永宁县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盘活个人储蓄资金,规范民间借贷,为企业和社会资本间的资金流通提供信息和服务保障。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金融办)、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六)引进和发展各类投资基金。积极争取中央、区、市产业引导基金,整合县级各类财政专项发展基金和专项担保基金,引进社会资金,组建永宁县国有控股担保公司。
牵头单位:财政局。
配合单位:发改局(金融办)、扶贫办、林业局、就业局、妇联、闽宁镇。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七)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完善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政府引导、中介机构参与的培育机制,加强后备企业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集合债等债券工具融资。完善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对接机制,扩大范围,创新方式,着力提升对接效率和实效。
牵头单位:发改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农牧局、扶贫办、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八)继续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及专项排查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遏制非法集资为出发点,从保证经济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角度出发,全面排查非法集资活动的基本情况,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打击、早处置,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发改局(金融办)。
配合单位: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局、住建局、民政局、各乡镇、人民银行永宁县支行。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银川市金融工作局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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