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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1/2019-00034 文  号 永发改发〔2019〕29号 生成日期 2019-03-2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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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67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永政办综〔2019〕2号)文件要求,编制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宁”—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xyn.gov.cn )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750100;电话:8011392;传真:8011392;电子邮箱:ynfghgxj@163.com)。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永宁县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67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永政办综〔2019〕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县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协调机制。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由局长王长宏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小梅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并指定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在网站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并保障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门户网站运行维护、业务培训等相关经费的正常使用。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断加强日常协调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自治区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以及永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67号),制定《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永发改发〔2018〕140号), 将9项任务分解到6个责任科室,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任务落地。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264条,其中,发布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文件44条,重点工作39条,机构职能2条,政策解读3条,价格收费40条,应急管理5条,财政资金4条,重点建设项目103条,规划计划1条,产品质量3条,减税降费4条,双随机一公开10条,双拥工作1条,“百日攻坚”活动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要求及责任分工,发改局就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价格收费、减税降费、粮食产品质量、应急管理、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公开。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监督,推进项目投资完成、工程进展情况等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公开的项目有永宁县中医院迁建项目、银川三沙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及休闲度假园项目、伊品水岸二芙蓉城项目、路丰建材物流园二期项目、中干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建设项目、贺兰神葡萄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闽宁智慧农业扶贫产业园建设项目、泰瑞制药5000m3/d综合废水环保处理设施标零排放升级改造项目、比亚迪跨座式单轨产业项目(一期)、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秸秆造纸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永宁黄河公路大桥与G85高速互通工程项目等。同时,使用永宁县项目投资管理平台,将全县所有项目建设纳入平台,实施动态化管理,由各项目单位实时更新项目变化情况,以便于县级领导随时掌握全县项目建设信息。

二是推进招投标情况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各类工程施工、监理及勘察设计发布招标公告122(次)(其中施工105个、监理8个、勘测设计9个)。完成各类项目招标102个,总中标金额7.2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85项,总中标金额6.74亿元;监理招标6项,分别以费率中标;勘察、设计招标项目10项,分别以费率或单价中标;企业投资项目施工招标2项,中标金额5196.22万元。同时,每月及时在政府公众网发布全县招投标完成情况通报,进一步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推行收费定价目录清单、价格收费检查和减税降费方面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发布宁夏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区管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及时公开重点收费检查情况信息,截至12月底,共发布价格收费信息40条,例如: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关于银川市2018年调整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2018年永宁县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综合情况以及每月永宁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等信息。

四是推进生活必需品、农产品价格和质量信息公开。由价格监督检查所发布永宁县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测数据,做好粮油价格、肉禽蛋类价格和蔬菜价格变化情况的分析,粮食办提供稻谷、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信息,进一步对供需平衡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反映市场供求关系。

五是推进应急管理事项的公开。由各个责任科室发布相关应急预案,例如: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宁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宁县商贸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永宁县粮食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永宁县救灾物资供应组生产恢复组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准备。

六是推进全县规划计划信息的公开。县发改局在政府网站上发布了《永宁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通知》,方便群众了解永宁县国民经济情况。并公布《永宁县2017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及2018年计划指标表》,推行经济重要指标数据公开,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和分析经济面临的形势。

七是推行单位年度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按时公开《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等,进一步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落实单位“三公经费公开,按月在单位公示栏公开经费使用情况。

四、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目前没有“互联网 + 政务服务”这项工作。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没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及时公开了《永宁县发改局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商务厅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各项政策解读信息,准确将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的背景、目的、意图等传递给市场、企业和群众,增强社会各方面对永宁经济发展的信心。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和回应机制,做好单位政务微博的管理,落实专人监测,及时做好社会市民群众涉及发改局责任各类咨询、投诉、举报的答复和处置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成功答复2起关于药品定价的微博投诉事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发改局制定了《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确立一名副局长分管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协调解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疑难问题。2018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文件0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一是促进门户网站优化升级。发挥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公开和宣介,公开内容包括单位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工作动态、经济发展领域的相关政策、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永宁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监督举报的途径和方式等。门户网站设置15个一级栏目和若干二级栏目,不断深化“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是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使用和美永宁和现场云APP即时上传开展学习、培训等活动的动态信息,通过先锋永宁上传党建有关信息,微博公众号-永宁发改也成为发改局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之一。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发改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流程,探索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政务公开决策和运行机制,保障群众对全县发展改革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打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的文明机关。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结合《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8〕67号)要求, 印发《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和规定,将政务公开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畅通工作机制。

二是严格进行信息保密审查。印发《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明确要求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信息保密审查。对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产生的信息,在办公室填写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文簿,选择信息公开属性、信息类型和发布平台;对转载类信息填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明确界定信息发布形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形成了政府信息制作生成、保密、审查、及时公开的同步运行机制,有效杜绝政府信息公开的泄密风险。

三是确保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全覆盖”。在发文过程中,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办公平台发文环节增设“公开属性”必选项,如选择“此件主动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公开”,将决策、执 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嵌入到办文程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效率。

十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18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制度仍需完善;三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

十二、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区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需求,以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更好助力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紧紧围绕工作职责,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事项等信息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互动、提升公开实效,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依照区、市、县相关要求,组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同时在单位内部以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和指导,全方位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机制和方法,探讨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做到该解读的认真解读,该公开的全面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各项目标任务再上新台阶。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梳理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于可能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管控审查,该公开的尽予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体系,严格落实有关评议考核要求,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价格收费、减税降费、粮食产品质量、应急管理、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五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进行答复,提高答复效率与质量。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内部沟通效率,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更好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196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5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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