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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842/2022-0001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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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街265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392;传真:0951—8011392;电子邮箱ynfghgx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构建为民服务新格局,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83条,信息电子化率达100%,全面涉及“五公开”。其中公开规划信息2条,价格收费22条,部门文件3条,重点工作7条,财政资金5条,重点建设项目27条,产品质量7条等。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部门动态”、“和美永宁”、微信公众号“永宁发改”等平台共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40余篇,微博发布、转载信息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2021年没有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和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

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要包括规划计划、重点建设项目(项目进展情况)、价格收费、产品质量等 15 项内容。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五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三审三校”制度,对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公开内容合理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及时更新、规范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中相关内容,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以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严格审查发布内容,不发布与工作无关信息,加强日常信息监管和平台维护。二是设置专门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政府公报资料、电脑及打印设备,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干、各科室的责任,及时在局各项工作会议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安排的调训及相关培训。坚持24小时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内容准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

例外,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不够丰富。下一步,发改局将围绕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并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信息情况的检查,经过撰稿人、科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之后再上传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化建设。不断拓展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微博微信、和美永宁等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加强各类规划信息公开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已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置规划信息专栏,目前已在专栏内公开《永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永宁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永宁县现代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信息,并同步公开一图读懂等政策解读内容。

2.强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我局在“双随机、一公开”栏目上公示了《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执法人员清单等,优化粮食企业发展环境,认真履行粮食市场监管职能,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正确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依法有序完成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3.跟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公开。定期公开宁夏华电永宁150MWp光伏复合、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贺兰红共享酒庄建设(二期)、中钢新型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石墨、厦门建发包装箱建设等重点项目进展,及时公示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等,如环珍珠湖健身步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闽宁镇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4.推进价格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农副产品价格变化情况及防疫商品监测情况报告,方便群众了解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在价格收费栏目公开、转载上级部门关于采暖费、天然气、小区物业服务费、中小学教材等费用变动的通知等。

5.规范政府开放活动。2021年9月27日我局举办了以统筹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活动实地观摩中钢新型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石墨项目建设情况、宁夏墨工科技有限公司墨工科技高纯石墨烯及应用项目建设情况、京东“亚洲一号”永宁电商物流园项目运行情况。各位代表们对“政府开放日”活动及我局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提高了发改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6.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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