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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0998842/2023-00002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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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永宁县发展和改革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发展改革中心任务,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68条,全面涉及“五公开”。其中公开价格收费11条,部门文件12条,重点工作9条,重点建设项目17条,产品质量5条等。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部门动态”、“和美永宁”、微信公众号“永宁发改”、微博等平台共发布转载各类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细化依申请公开流程,切实提升依请信息公开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性。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已答复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修订更新《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流程严格贯彻落实“五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三审三校”制度,对网站、政务新媒体上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公开内容合理合规。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以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完善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做到公示公开政府信息“三审三校”,及时回应网络舆情信息。二是持续做好公示栏、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建设,配备政府公报资料、电脑及打印设备,定期张贴公示信息,更新放置政府信息公报等内容,以便公民、法人等进行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专干、各科室的责任,及时在局各项工作会议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坚持24小时读网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内容准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中。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工作落实效率还不够高。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政策解读方式以文字说明、图表解读为主,动漫、音视频等当下社会公众乐于接受的展现方式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三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部门公开事项,层层审查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丰富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的影响范围,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三是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突出公开重点,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正确引导舆论强化网站和多媒体建设,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跟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公开。定期公开中钢新型材料(宁夏)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特种石墨项目、宁夏和瑞包装有限公司年产 1.2亿平方米智能环保纸包装一期项目、宁夏岩板绿色科技建材新型材料示范基地项目、永宁县望远第二中学等重点项目进展,及时公示项目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等。

2.推进价格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农副产品价格变化情况及防疫商品监测情况报告,方便群众了解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在价格收费栏目公开、转载上级部门关于采暖费、天然气、小区物业服务费、中小学教材等费用变动的通知等。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街265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1392;电子邮箱ynfghgx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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