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精神,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现将永宁县2023年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衔接资金实施项目绩效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提出意见。
公告时间: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4日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0951-8012271
附件:1.绩效目标申报表;
2.绩效目标监控表.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