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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银党办〔2021〕70号 生成日期 2021-07-13 索引号 640121-124/2021-00265
发布机构 永宁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 转载自银川市乡村振兴局 效力状态 有效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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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银产业园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1〕30号)要求,切实解决搬迁移民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提升移民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结合银川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聚焦“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居民,围绕产业、就业和社会融入三件事,全力抓好产业就业帮扶、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健全保障体系、推进文明建设6个重点,靶向治疗、精准施策,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落实自治区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

二、发展目标

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9+1”专项提升,按照“一村一个班子,一村一个方案,一村一个清单、一户一个底册,一事一个机制”工作要求,逐村制定致富提升方案和重点工作清单,使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一年一变样、三年变大样、五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确保2021年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8%,“十四五”期间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到2023年,全市50个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30%达到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标准;到2024年,全市移民示范村(社区)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全市移民示范村(社区)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文明建设、基层治理水平大幅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高,移民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永宁县闽宁镇、兴庆区月牙湖乡创建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镇(乡)。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移民村(社区)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行动

1.做强特色种植业。各县(市)区对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产业现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7月中旬前,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制定移民村(社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发展设施蔬菜(瓜果)、花卉、枸杞、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以金凤区良田镇、西夏区兴泾镇、灵武市郝家桥镇、贺兰县洪广镇为重点的设施农业园区,以西夏区镇北堡镇、永宁县闽宁镇为支撑的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核心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品牌认证,鼓励在移民村(社区)培育绿色食品名特优新产品品牌。到2025年,建成千亩以上露地蔬菜和2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10-15个,带动搬迁群众持续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葡萄酒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做优牛羊养殖业。坚持种养结合、草畜一体、循环发展,推进肉牛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养殖。大力发展优质品种繁育、高效育肥,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提升精细加工能力,建立订单生产、冷链配送、定向销售等产销衔接渠道。建立健全奶牛集约化运营和标准化生产体系,积极打造以灵武市白土岗、兴庆区月牙湖两大奶源基地为主体的奶产业发展核心区。到2025年,建成标准化肉牛养殖基地1-3个,肉牛出栏10万头以上,奶牛存栏达到20万头,带动搬迁群众稳定增收。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交通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3.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引导大型农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向农村聚集,着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集研发、加工、仓储、营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促进农产品就地增值。以移民地区农副产品“九进”活动、“互联网+助农”等为载体,加大消费帮扶力度,构建多载体、多层次、多渠道营销网络体系,将特色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依托良田观光农业小镇、闽宁葡萄文化小镇等特色农业小镇,探索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旅游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推广大众参与式评价、沉浸式体验等经营新模式,到2025年,在移民村(社区)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核心示范区5-10个、示范村(点)10-15个、发展休闲农业经营主体60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文旅局、工信局、交通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葡萄酒产业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4.完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持续推进“四个一”示范带动工程提质增效,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巩固深化“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户”“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业务,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的搬迁群众户户有产业主体带动、人人有产业增收门路。持续推行订单农业、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托管代养、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将搬迁群众嵌入产业链,共享产业发展红利,增加经营性收入。鼓励将投入安置区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收益按股分配,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入。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金融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二)大力开展移民就业帮扶提升行动

5.准确掌握就业动态信息。2021年7月中旬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移民村(社区)就业信息台账,准确掌握搬迁群众就业劳动力、就业经历等情况,在移民村(社区)建立信息台账,准确掌握移民劳动力状况、就业失业情况和参加技能培训情况,做到人员底数清、掌握技能清、就业意愿清、培训意向清。要对移民村(社区)周边用工量较大的企业进行用工需求调查,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时将信息录入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动态更新就业信息,实现人岗对接,提高就业率,增加移民群众收入。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6.精准开展就业培训。各县(市)区人社、乡村振兴局(中心)2021年7月中旬前成立搬迁群众就业服务专班,全程化跟踪对接、点对点提供服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移民村(社区)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和搬迁劳动力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通过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移民群众选单、政府买单等方式,使有务工意愿的移民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断提高移民群众就业创业技能和素质。年均完成职业技能及创业就业培训2000人次,到2025年,培训持证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7.促进移民群众就业。2021年7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制定出台促进移民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在移民村(社区)设置劳务工作站,至少配备1名联络员,组织开展移民就业创业工作。在移民村(社区)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的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稳岗补贴、交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技能培训和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补助、企业吸纳移民就业补助、扶贫车间(基地)补贴等支持政策,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金和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工作站(服务中心)等作用,主动加强与劳务输出机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企业和省外用工企业信息对接。搭建就业信息平台、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服务月、送岗下乡等线上线下专项招聘活动,积极开展移民村(社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活动,确保移民稳定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8.大力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各县(区)制定《2021—2023年移民搬迁群众务工就业推进方案》,每年都要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将国家及自治区就业扶持政策向搬迁群众倾斜,加大对移民就业帮扶力度。持续深化闽宁劳务协作,加强与福建等东南沿海城市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密切协作,建立常态化供求信息对接和联合招聘机制,提高移民就业组织化程度。在全市重点项目、以工代赈项目、重大项目建设中积极吸纳移民群众就业。加大对移民群众创业扶持力度,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于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移民群众,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和残疾人给予优先安置。确保实现有劳动能力的移民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三)大力实施移民村(社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

9.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聚焦50个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短板弱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推进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3年攻坚计划,集中实施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硬化路通村通组、防洪灌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老化破损设施改造维修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农产品收购、贮藏、加工运输、销售全产业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等配套设施。2021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制定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3年攻坚计划,列出重点项目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到2021年底,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完成30%;到2022年,完成70%;到2023年,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达到本区域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商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地震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0.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配套。严格落实以水定地、以水定产要求,严格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管道输水,加大工程措施节水力度,加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高耗水作物压减力度,让移民安置区在用水权改革中走出新路。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办好实事惠民生”专项行动,综合考虑移民安置区规模和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情况,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每年为安置区搬迁群众补齐一批民生短板,办成一批民生实事,重点对吊庄移民村、自主迁徙居民村水、电、路、气、暖、路灯、通信、沟渠、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安置区建设农产品市场。实施“快递进村”项目,建成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实现“村村通快递”。配齐综合超市、便利菜店、社区药店、电商网店、公交站点等服务网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确保到2023年搬迁群众和所在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基础设施条件。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大力开展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1.加大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聚焦搬迁群众子女就学、看病、养老等公共服务短板,统筹规划实施安置区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公共文化室、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安置区义务教学质量和校园治理水平,安置区幼儿园全部建为普惠性幼儿园,城镇优秀教师定期轮岗交流优先安排到移民安置区学校。进一步提升安置区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鼓励市、县医院与安置区卫生院建立帮扶制度,提高安置区医护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满足搬迁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安置区生活服务水平,鼓励发展物业、家政、维修、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快递收发、托老托幼、运动休闲等服务,满足搬迁群众的生活需求。进一步提升安置区综合服务水平,满足搬迁群众就业、救助、治安、社保等方面服务需求,确保到2023年搬迁群众和所在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商务局、文旅局、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五)大力开展移民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12.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分析乡村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等基本规律,精细划分类,将全市50个移民致富提升村(社区)分为示范类、提升类、整治类,利用五年时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分类、减量、回收、无害化处理的总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共享配套设施”的理念,继续完善“上门收集、市场化服务、末端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在搬迁群众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具备压缩、密闭、除臭等功能的垃圾转运站,配备清扫收运车辆。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规范处理工业垃圾、建筑垃圾、有害垃圾和生活垃圾。因地制宜推进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加强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新建、续建和维护,严格管控污水排放。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村(社区)新建住房、危改房同步配套建设实用、能用的卫生厕所。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和“美丽庭院”建设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支持发展庭院经济和乡村公园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清洁管护机制,引导搬迁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生活垃圾、污水等有组织倒排,共同营造生态宜居环境。2021年完成原隆、植物园等4个示范类村及和丰、金星等8个提升类村和兴源、泾龙4个整治类村人居环境整治。到2025年,50个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人居环境实现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六)大力开展移民群众社会权益保障行动

13.保障低收入人口帮扶权益。加大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人口的监测帮扶力度,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确保不出现返贫致贫。对搬迁群众中的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搬迁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对搬迁群众低收入人口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必要的照料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教育局、住建局、人社局、残联、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4.保障劳务移民户籍迁转权益。按照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原则,各县(市)区引导劳务移民将户口迁转至迁入地。对暂不迁转户籍的,迁入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通过办理居住证等形式进行管理。户籍迁转前,已被认定的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直接享受迁入地相应的优惠政策,并纳入动态管理。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残联、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5.保障搬迁群众社会权益。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搬迁群众,在户籍迁转的同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享受迁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搬迁群众,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搬迁群众中的脱贫人口按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待遇,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安置区所在县乡(镇)村(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及时诊治,确保搬迁群众得了大病、重病基本生活有保障。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卫健委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医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七)大力实施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

16.加强安置区党建引领。坚持抓党建促移民致富提升,巩固深化“三大三强”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六项行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基层党组织,提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示范引领能力和水平。建立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常态化轮训机制,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全市移民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轮训全覆盖。注重基层队伍人才培养,探索开展乡村干部“导师帮带制”,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带弱,在全市移民村(社区)每村培养储备2-3名后备力量,注重选拔一批优秀村书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充实到移民乡镇班子,增强乡村领导班子谋发展、促致富能力。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提升村民自治水平,规范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55124”模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坚持“四议两公开”,定期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将决策结果向公众通报公开。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17.加强安置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7月中旬前完成基层审批服务执法改革,统筹推进“一网通办”,做到安置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救助、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点业务范围,实现简单事项不出村(社区)、复杂事项可代办。加强移民安置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网格密度高于本区域其他地方,网格员优先考虑搬迁群众,定人定岗定责,建立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对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非法宗教等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移民群众强化法治观念。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审批局、网信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八)大力开展移民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动

18.强化扶智扶志树新风。加强顶层设计,将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纳入村(社区)发展规划和星级党组织评定的重要考核标准。积极深入开展脱贫致富主题宣讲、形势宣讲、典型宣讲、政策宣讲和“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我的致富故事”“知党情、感党恩、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和道德模范、“好公婆”、“好儿媳”等各类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聚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立健全移风易俗重大事宜公示制度、党员操办婚丧事宜报备制度、移风易俗监督举报机制,引导群众转观念、破旧俗、立新风,坚决遏制婚丧陋习、天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老无所养等不良风气。积极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免费为35--64岁妇女开展宫颈癌HPV检测检查和乳腺癌检查,免费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免费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新生儿开展耳聋基因筛查,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质量不断提高。在50个重点村(社区)全面推行“积分超市”,在现有积分制的基础上,创新管理内容,量化各项指标,明确兑换标准,通过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正向激励模式,建立示范带动、奖优罚劣的新平台。2021年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志愿服务项目在移民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妇联、纪委监委、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九)积极推进解决自主迁徙居民问题

19.强化动态监测管理。2021年7月中旬前,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农村常年外出和外地籍农村常住的自主迁徙居民排查,建立专项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突发严重困难的自主迁徙居民家庭,实行“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及时纳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范围,并健全快速反应和响应机制。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0.做好低收入自主迁徙居民帮扶工作。对纳入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范围的自主迁徙居民,因户因人施策,加大产业、就业精准帮扶力度。按照“居住地与户籍地双重管理、协调配合”原则,开展自主迁徙居民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产业帮扶、贷款贴息和社会管理。符合条件自愿迁转户籍的区内自主迁徙居民,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转户手续;不愿迁转户籍的自主迁徙居民,迁入地公安机关按照规定通过办理居住证等形式实行属地管理。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21.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在玉泉营农场、黄羊滩农场等国有农(林)场以及其他自主迁徙居民相对集中区,加快配齐水、电、路、防洪、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大自主迁徙居民住房保障力度,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或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支持范围。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现居住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纳入当地住房保障体系,通过承租公租房予以保障。到2025年,确保自主迁徙居民和所在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水务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网络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十)开展以点带面示范创建行动

22.打造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镇、村(社区)。聚焦特色产业上水平、基础设施补短板、公共服务有质量、环境整治提品质、基层组织强功能五项重点任务,着力将永宁县闽宁镇、兴庆区月牙湖乡打造为市级移民致富提升示范镇。2021年8月底前,完成闽宁镇、月牙湖乡发展规划、出台实施方案,在财政、金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公共服务、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增强其发展能力。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创建1-2个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逐年推广。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市50个移民致富提升重点村(社区)人均可支配收入、民生事业、人居环境、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在产业兴区富民、城乡生态宜居、社会文明和谐、基层治理有效、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作出示范引领。

牵头单位:市委农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卫健委、金融工作局、乡村振兴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年4月—2021年7月)。市县制定《关于进一步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推进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责任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年度工作任务台账和考核工作机制,将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考核内容。

(二)实施阶段(2021年8月—2025年8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好经验做法,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的成果进行年度评估考核,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确保各项基础指标逐年提升、成效显著。

(三)验收阶段(2025年9月—2025年12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级移民致富提升评估验收工作。9月底前,县(市)区向市乡村振兴局提交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10月底前,完成市级督导验收;12月底前,做好终期评估,迎接自治区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把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考核内容。按照市县乡村四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制,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调度,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线总指挥”职责。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每季度将移民致富推进落实情况报市乡村振兴局,由市乡村振兴局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包抓机制。银川市移民致富提升行动重点村(社区)实行三级包抓机制。除永宁县闽宁镇原隆村等6个重点村(社区)自治区领导同志包抓外,金凤区良田镇金星村等28个重点村(社区)由“市级领导干部+市直部门”包抓,兴庆区月牙湖乡塘南村等16个重点村(社区)由“县级领导干部+责任部门”包抓,一对一明确责任领导。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区要拓宽渠道、加大投入,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闽宁协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优先支持移民村(社区)后续发展,确保“十四五”期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只增不减。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村(社区)资源禀赋和周边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金融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继续享受小额信贷、整村授信等金融支持政策,解决搬迁群众后续发展贷款问题。

(四)严格考核评估。研究制定移民致富提升行动考核评估办法,明确50个村(社区)提升标准和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评价体系。将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考核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以奖代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乡村振兴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区实施移民致富提升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督查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委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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