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21-103/2017-63876
  • 永消安委发[2017]23号
  • 永宁县公安局
  • 永宁县公安局
  • 有效
  • 2017年11月29日
关于立即开展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永消安委发[2017]23号
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国接连发生群租房重大火灾事故。2017年7月16日,江苏常熟虞山镇漕泾2区74幢发生火灾,造成22死3伤;9月25日,浙江台州玉成街道小水埠村常兴路21号砖混结构民房起火,造成11人死亡;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新建村新康东路聚福缘公寓发生火灾,造成19人死亡、8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严防类似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县消委会决定开展出租屋、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7年11月21日起至2018年2月15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10人以上的群租房、30人以上的出租公寓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三、治理重点

严格按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等要求,开展针对性的排查治理,重点治理以下内容:

(一)出租屋、群租房治理重点

1.是否为违规搭建的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

2.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等问题

3.是否违规在窗口、走道、楼梯口安装防盗铁窗和铁栅栏;

4.是否违规在出租屋、群租房内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5.是否违规在出租屋、群租房内从事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

6.是否依法配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治理重点

1.是否违规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三级以下、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等建筑内设置合用场所;

2.合用场所的住宿和非住宿部分是否按照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或辅助疏散设施,是否安装自动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消防喷淋等设施;

3.场所是否从严落实电源、火源管控,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是否规范使用;

4.建筑高度大于15米、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住宿人数超过20人的合用场所,住宿部分和非住宿部分是否按要求采取完全的分隔措施,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

5.场所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场所是否为违规搭建的彩钢板建筑;

6.场所设置的冷库是否使用易燃聚氨酯泡沫(俗称海绵)作为保温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要扎实开展排查摸底。按照冬春火灾防控部署要求,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等警种,街道、乡镇和公安派出所,对出租屋、群租房和“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开展排查摸底,逐个区域、逐个场所摸清房屋数量、租户人数、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出租屋、群租房排查摸底工作要在12月30日前完成,“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排查摸底工作要在2018年1月20日前完成。

二要扎实推动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倒排工期,逐项督促整改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责令限期整改,并在火灾隐患尚未消除期间,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事故。对危及公共安全的,尤其是建筑外保温、室内装修、保温层、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和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等突出问题,要依法采取查封、关停、拆除和拘留等强制措施。

三要切实压实工作责任。住建和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严格督促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个体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80号)履行职责。

四要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作为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统筹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好主力军主推手的作用

从即日起,各有关部门每月13日、25日将大检查工作台账报送至永宁县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大检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报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上报。

附:监督检查台账模

   联系人:李婧  09518012519

                                                    

 永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