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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永宁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公安局
2018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赵克志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议上关于做好派出所等基层一线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指示精神和公安部落实公安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现代警务保障体系工作推进会、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基层一线民警工作生活条件,确保基层民警工作好、休息好,按照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赵克志部长指示精神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努力改善基层一线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好基层民警的后顾之忧,着力激发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努力为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保障。
二、主要内容
解决基层一线派出所(兼顾刑警队、交巡警队、禁毒队)等实战单位的民警休息用房。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包括备勤休息用房和民警个人住房(重点是无房和未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基层民警住房)。
三、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动基层所队民警休息用房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达到“乡镇基层民警每人一间房,城市基层民警每人一张床”的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解决基层一线民警个人住房问题,争取将辅警纳入保障范围。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永宁县公安局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郑振杰任组长,政委曾晓隆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局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室主任苏如才兼办公室主任,政工监督室、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各派出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警务保障室,具体负责基层所队民警休息用房建设的组织实施。
五、责任分工
在前期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到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区分新建、改扩建和内部调整等情况,对县局8个派出所及交巡警大队、刑侦大队建设部门分门别类制定推进措施,依据《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全面加快基层一线民警备勤休息用房建设。
(一)存量用房。对于面积已达标的基层所队,采取调整现有房屋功能等方式解决民警休息用房问题,对于面积不达标的基层所队,尽量通过内部挖潜、利用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学校闲置房屋改造、租赁用房等多种方式解决。
1、建设部门:李俊派出所、望洪派出所、交巡警大队
责任领导:闫忠福
完成时限:11月10日
2、建设部门:城关派出所、杨和派出所、刑侦大队
责任领导:周永忠
完成时限:11月10日
3、建设部门:闽宁派出所、黄羊滩派出所
责任领导:杨坤云
完成时限:11月10日
4、建设部门:望远派出所
责任领导:常金平
完成时限:11月10日
(二)新建用房。对于列入全区公安基建“十三五”规划的新建项目,并按照《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修订版)等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好备勤休息用房。
建设部门:胜利派出所
责任领导:曾晓隆
完成时限:2019年6月30日
(三)民警个人住房。要按照“全面布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将基层民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充分利用各级公安机关自有土地报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采取自建方式,或者采取团购方式集中购买住房;积极争取各级相关部门支持,将基层民警住房纳入地方公务员住房体系予以解决;对住房特别困难的基层民警,争取当地政府政策倾斜和支持,充分利用公租房资源,采取定向配租方式优先保障。争取利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基层民警个人住房问题。对长期在公安机关服务、表现优秀及生活困难的辅警,争取落实其住房保障。
责任领导:郑振杰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工作,将基层民警休息用房建设作为惠警暖警工程的重要内容,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问题、关键方面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解决,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扎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民警休息用房建设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务求实效。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关心支持,同时也要积极协调发改、财政、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大胆探索解决基层民警休息用房的新思路、新途径,确保这项惠警暖警工程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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