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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3/2019-00005
  • 永公(办)发〔2019〕13号
  • 永宁县公安局
  • 永宁县公安局
  • 有效
  • 2019年01月18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的通知
永公(办)发〔2019〕13号
时间:2019年01月18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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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派出所:

现将《永宁县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永宁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

专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区“两会”期间及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公安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县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专项工作。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排查整治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等各类危爆物品安全隐患,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危爆物品重特大事故、案件发生,为全县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由副局长杨坤云任组长,治安大队教导员李宏虎任副组长,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教导员李宏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检查和督导工作。

三、排查整治内容

各派出所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针对危爆物品管理的特点,特别是对易发生盗、抢和丢失的使用环节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是:

(一)民爆物品主要检查对有现实危险的涉爆人员,特别是因民工工资问题激发矛盾的涉爆企业人员,作为重点对象登记备案,实行跟踪管理。要通过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涉枪涉爆案事件的发生。烟花爆竹储存、批发、零售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涉枪单位主要检查枪支弹药存储条件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库房是否安装防盗报警设施,枪弹是否入保险柜,出入库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枪弹是否分离保管,枪支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节日期间枪弹库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三)剧毒、易制爆化学品主要检查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的出入库登记是否清楚,购买手续是否齐全,储存库房是否安装通讯、报警装置,是否24小时有专人看管,管理制度是否齐全,重大危险源是否备案登记,是否有应急处置予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派出所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责任感、紧迫感。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细化专项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升排查整治的针对性、时效性,推动专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逐级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导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与督查工作的责任,每次检查与督查工作均要签字留档备案。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清理摸排,确定一批重点单位和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管控。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隐患,要确定责任人督促整改,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三)严格问责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紧盯不落实的人、抓住不落实的事,严肃倒查问责。县局将适时成立督导组,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发现安排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隐患问题突出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迅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重大案(事)件、重要信息随时上报,专项工作总结于1月28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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