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640121-103/2020-00063
  • 永公(办)发〔2020〕22号
  • 永宁县公安局
  • 永宁县公安局
  • 有效
  • 2020年03月23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公安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三、高三复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公(办)发〔2020〕22号
时间:2020年03月23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永宁县公安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三、高三复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公安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三、高三复课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永宁县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永宁县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三、高三复课工作安排》文件要求,我县11所中学初三、高三年级将于3月25日正式开学,职教中心、宁夏国际语言学校将于4月10日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复课,现就我局协助做好全县各中学初三、高三年级开学复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永宁县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精神,按因时、分类、错峰开学总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工作,补短板、堵漏洞,落实落细落地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暴发,确保教职员工及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构建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 领导小组

成立永宁县公安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

情学校开学复课领导小组:

       长:鲁    永宁县公安局副政委

     副组长:潘志勇  永宁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李宏虎  永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员:何金学   城关派出所所长

                  望远派出所所长

             任建华   闽宁派出所所长

             马鸿喜   杨和派出所所长

     三、 责任分工

1)望远片区:望远中学、银子湖中学、三沙源上游

学校、宁夏国际语言学校

责任人:潘志勇、沈波

2)闽宁片区:闽宁中学、闽宁二中

     责任人:任建华

3)县城片区:永宁中学、回民高级中学、第三中学、

第四中学、职教中心、    

责任人:潘志勇、何金学   

(4)杨和片区:文昌中学

 责任人:马鸿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上午上课时间:8:30分—12:00时,下午上课时间:13:30分—17:00时,各单位执勤民警请上课前半小时到岗,放学前10分钟到岗执勤。辖区派出所安排1名治安警、交巡警大队安排2名警力共同负责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工作。

2、加强社会面管控,及时处置涉校违法犯罪案事件。各辖区派出所要全面掌握肇事肇祸精神患者、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重点上访人员等威胁社会治安的重点人员情况,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管严控,防止其制造事端危害校园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食品小摊点开展集中整治,对没有备案的食品小摊点一律进行查处清理。 

    3落实监督检查问责。要加大对校园疫情防护及安全保卫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安保措施和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严格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予以处罚;对因“三个百分之百”(学校专职保安员配备率、学校门口硬质防冲撞设施和中小学封闭化管理率、学校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均达到100%)目标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中小学、幼儿园发生治安、刑事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督察大队与治安大队要通过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到岗执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