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公安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时间:2017年01月19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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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永财发[2015]17号文件,下达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指标252万元。县局党委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制订有效管理办法下发业务科室,加强三公经费事前报备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公务接待、车辆维修支出不予以报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支出23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37万元、公务接待费9.68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76.32万元,降幅24.91%。(详见附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支出三公经费支出23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0.37万元、公务接待费9.68万元。较上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76.32万元,降幅24.91%。(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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