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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3/2017-3727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9-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公安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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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安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依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66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宁县公安局始成立于19499月,共设19个机构,其中:内设机构10个(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交通管理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禁毒大队),派出机构9个(城关派出所、杨和派出所、望远派出所、胜利派出所、望洪派出所、李俊派出所、闽宁派出所、黄羊滩派出所、玉泉营派出所)。

  截止201612月底,我局实有人员41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数172人、事业工勤人员10人、协警人员195人、离退休人员36人),承担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1,062,544.10元,支出总计87,843,419.41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602,669.01 元,增长4.12%,支出总计减少4,321,563.13 元,下降4.69%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062,54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55,693.32元,占99.77%;其他收入206,850.78元,占0.2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843,419.41元,其中:基本支出42,818,831.23元,占48.74%;项目支出45,024,588.18,51.2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855,693.32元,支出总计87,822,178.65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04,097.45 元,增长14.93%,支出总计增加4,065,475.33元,增长4.85%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822,178.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增加4,065,475.33元,增长4.8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822,178.6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0.00元,占0.003%;公共安全(类)支出73,632,404.14元,占83.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0,363,494.30元,占11.8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4,906.90元,占2.13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8000.00元,占0.00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0,373.31元,占2.2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940,179.41元,支出决算为87,822,178.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及区级政法专项资金12,637,300.00(其中:1.中央转移支付资金9,914,000.00元;2.禁毒工作专项资金1,251,000.00元;3.拘押场所管理工作经费1,060,000.00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412,300.00)。二是财政追加警衔工资等人员经费3,244,699.24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97,590.47元,其中:人员经费38,498,149.42元,公用经费4,299,441.0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06,290.69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410,834.02元,增长19.82%,主要原因是警衔工资增涨幅度较大,从而影响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增加较多;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417,752.34元,增长37.24%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99,441.0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98,058.95元,降低4.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律八项规定,“回头看”整改工作切实有效,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明显;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146,233.52元,降低33.3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9,772.5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10,779.34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为在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增幅较大;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439,095.16元,增长7.40%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93,993.80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51,126.25元,降低3.09%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64,369.88元,完成预算的8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58,053.88元,完成预算的9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16.00元,完成预算的7.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纪律八项规定,“回头看”整改工作切实有效,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明显。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36,150.98元,下降14.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5,700.98元,下降11.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450.00元,下降93.47%。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律八项规定,“回头看”整改工作切实有效,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明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务车辆改革,控制实有车辆按编制数53辆核定运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958,053.88元,占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16.00元,占0.0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无出国境活动及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58,053.8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58,053.88元,主要用于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2016年执法执勤车辆保有量为102辆,实际运行53辆,其余车辆已根据公车改革实施方案上缴财政,待办理车辆资产调拨手续。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16.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6316.00元,主要用于接待县组织部门考察正、副科级干部民主测评活动工作餐及上级主管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误餐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5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58人,无国(境)外接待活动及费用支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情况,结转结余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28,828.81元,比2015年减少2,914,325.04 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纪律八项规定,“回头看”整改工作切实有效,公务接待费用下降明显;二是执行公务车辆改革,控制实有车辆按编制数53辆核定运行。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永宁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总额4,635,1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决算总额2,210,73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决算总额1,575,27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决算总额849,115.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6,800.00平方米,共有车辆10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74月,财政厅组织政法机关主管部门对2016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及自治区级政法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考评工作。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2,637,300.00元,考评覆盖率达到14.3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6年度没有开展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没有相关绩效自评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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