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县局党委2016年12月12日会议研究,局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振杰负责全面工作;
政委曾晓隆分管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工作;
党委副书记闫忠福分管国保大队、交警大队、望洪派出所、李俊派出所工作;
刘光武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工作;
杨坤云副局长分管治安大队、闽宁派出所、黄羊滩派出所工作;
周永忠副局长分管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城关派出所、杨和派出所工作;
鲁孝副政委分管消防大队工作;
纪委书记常金平分管纪委、督察、望远派出所、胜利派出所工作。
会议明确了分管局领导的职责,对所分管的部门从财物管理、业务工作及队伍管理(包括人员请销假)全面负责。法制审核中拘留人员的请假事项统一由周永忠副局长审核。
局领导成员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实行AB岗工作制,即A岗或B岗领导不在岗时,其分管工作由B岗或A岗领导暂时分管,具体安排如下:
郑振杰与曾晓隆同志实行AB岗,相互代管工作;
刘光武与杨坤云同志互为AB岗,相互代管工作;
闫忠福与常金平同志互为AB岗,相互代管工作;
周永忠与鲁孝同志互为AB岗,相互代管工作。
分管、代管领导均不在时,由局长临时指定代管局领导。
中共永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