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经县局党委8月9日会议研究决定,对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和联系单位调整如下: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屠建强:主持县公安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联系闽宁派出所。
党委副书记、政委梁树巍:协助党委书记、局长主抓党建、党风廉政、队伍管理、教育训练、妇联、共青团、执法规范化、公安宣传及信访、爱国卫生、文明创建及双拥工作;分管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信访室,联系望远派出所。
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海涛:协助党委书记、局长主抓侦查、禁毒、网络安全、警务保障、工会工作;分管刑侦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办)、网安大队、警务保障室,联系城关派出所、胜利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沈波:协助党委书记、局长主抓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安保警卫、出入境、户政、派出所改革、安全生产、应急处突、食药环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分管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特警大队、各派出所,联系杨和派出所、李俊派出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和平:主持闽宁派出所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茆德恒:协助党委书记、局长主抓指挥调度、信息化建设应用、办文办会及公文处理工作,主持指挥中心工作,联系望洪派出所。
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海青: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局党委成员出差、学习或休假期间,实行AB岗工作制,即A岗或B岗领导不在岗时,其分管工作由B岗或A岗领导暂时代管,具体安排如下:
屠建强与梁树巍同志实行AB岗,相互代管工作;
梁树巍与茆德恒同志互为AB岗,A岗代管B岗工作;
海 涛与沈 波同志互为AB岗,相互代管工作;
沈 波与张和平同志互为AB岗,A岗代管B岗工作;
分管、代管领导均不在时,由局长临时指定代管局领导。
各党委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同时,要认真履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等“一岗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永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