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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275X/2023-0002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4-23
发布机构 永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公安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公安局2023年“为民办实事” 开放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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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区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系列部署要求,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发、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公安民辅警素质能力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23年“为民办实事”开放日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23〕3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在“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中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各警种部门,了解公安机关职能运行、监督民警辅警依法履职、参加警民互联共建活动,收集整理、梳理归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堵点和焦点问题,听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清单,限时办理,定期销号,确保群众的问题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时间。2023年4-12月,县公安局各派出所、交警大队、局机关相关部门每月轮流安排1天作为开放日,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活动。

(二)实施主体。永宁县公安局。

(三)邀请对象。邀请在永宁县辖区生活、工作、学习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众代表;通过线上报名和线下推荐产生,人数不低于10人。

(四)活动方式及步骤

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的工作流程,县公安局城关、杨和、望远、望洪、李俊、闽宁、胜利派出所、交警大队、局机关相关部门按照实施安排相继组织开展。在活动开展前提前7日拟定活动公告报分管局领导审定后,提前5日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栏目、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公告。

活动结束后5日内,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开放日”栏目和新媒体平台发布活动实施情况(包括活动内容、现场照片、取得成果等);活动结束后10日内,梳理汇总征集到的合法合理性意见建议,建立“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重点任务清单和办理结果,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反馈结果,积极改进工作薄弱环节、补齐短板。

三、实施安排

(一)邀请群众代表参观城关派出所“石榴籽”警务室功能划分和设施建设,听取警务机制创新改革、巡逻防控建设、社情民意收集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举措成效汇报,直观感受公安机关“塞上枫桥”现代警务新机制,对聚力实现社会治理、服务群众、民族团结、文化交融方面不断释放的活力。观摩派出所接处警、户籍办理及其他日常工作事务,现场体验派出所民警接警、出警、处警是否及时、迅速、规范;了解户籍窗口落实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开展座谈交流,全力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介,畅通关切回应沟通渠道,全力收集意见建议,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牵头部门:城关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4月底前完成

(二)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杨和派出所银川能源学院警务室,了解警务室以“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为抓手,持续深化“警网融合”工作模式,了解警务室“360工作法”在全面维护高校、园区、企业、社区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的积极作用。观摩派出所加强和改进派出所情况,及户籍窗口落实“365天×24小时”便民服务举措等,开展座谈交流,接受群众评价评议,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牵头部门:杨和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5月底前完成

(三)通过利用永宁县禁毒教育基地等阵地,邀请市民代表听取辖区禁毒工作汇报、现场VR虚拟体验、参与知识问答、观看宣教片、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禁毒历史、毒品知识和“禁毒人民战争”推进情况,沉浸式体验毒品危害,深切感受公安机关持续巩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创建成果,接受群众评价评议,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牵头单位:禁毒办、禁毒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6月底前完成

(四)通过邀请群众代表观摩特警大队警械、枪械、车辆等装备,观看无人机实战应用等训练科目演练和反制体系建设,参观胜利派出所功能区建设运行情况,听取派出所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增进大家对公安党建阵地和队伍建设的了解,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作风,彰显“三能四特别”首府过硬公安铁军良好形象。

牵头单位:特警大队、胜利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7月底前完成

(五)充分运用车管所业务大厅等阵地载体,通过邀请群众代表现场观摩综合业务受理大厅、网上车管所等功能区,互动式讲解车驾管业务“一窗通办”、12123网上受理审核以及智能自助服务等运行机制和服务流程,让群众代表直观体会公安“放管服”改革带来的高效便捷,接受群众意见建议,推出公安政务服务新品牌。

牵头部门:交警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8月底前完成

(六)邀请群众代表参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特色警务室(李俊镇雷台中心村警务室),以参观、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了解“河湖长+林长+生态警长”运行机制对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守护黄河安澜发挥的积极作用,及全面构建沿黄生态保护共建联防体系的工作成效。邀请群众代表走进李俊派出所办公区,了解“一室两队”警务运行模式改革情况,了解永宁公安护航经济发展的举措成效,让代表真切感受到公安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保护黄河生态环境、推动警企联络站点建设工作中所付诸的努力,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建议,更好地靠前服务创新发展。

牵头部门:李俊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9月底前完成

(七)结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邀请群众代表走进望远派出所蔚湖城“石榴籽”警务站,感受“刑侦中队+社区民警”侦防一体工作模式在有警处警、无警访民、改变坐等警情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如何成为社会治理的“前沿战斗堡垒”。参观四季鲜“石榴籽”警务室及“无人警局”设备运维和功能拓展,了解其在大型综合市场构筑的“四联三防”应急反应处置体系,及统筹力量多元化调解纠纷、筑牢民族团结事业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无人警局”实现了业务申请“窗口现场办”变为“群众自助办”的跨越,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办事效率。让群众代表深刻体会到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对复杂社会治安环境的应对力和控制力,接受人民群众评价评议,用现代警务彰显“塞上枫桥”警务品牌的延伸拓展。

牵头部门:望远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10月底前完成

(八)邀请群众代表参观望洪新华中心村警务室建设情况,深入望洪派出所,了解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成果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听取群众关于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支持。

牵头部门:望洪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11月底前完成

(九)邀请群众代表参观闽宁派出所原隆村“石榴籽”警务站夯实基础管理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情况,详细了解“一站、两格、三化”警务模式,及“和谐大叔”调解组、“原隆红”义警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中的作用,深刻体会到“小事不出队、大事不出村、情况能稳定、矛盾不上交”的塞上警务目标。走进全国枫桥式派出所—闽宁派出所,通过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派出所建设情况、主要职能、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民生政策、主要业绩和创新成果等情况,深刻感受闽宁派出所以“警爱民、民拥警”的生动实践开创了移民乡镇“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及时吸纳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部门:闽宁派出所、治安大队

配合部门: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

时间安排:1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在能力作风建设年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是今年银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属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的高度出发,精心筹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办成一批民心所向的实事,不断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二)优化便民服务,强化问题办理。局属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办公服务环境,完善接待设施,优化活动流程,以一流形象接待群众代表,做好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办理等工作,建立“为群众办实事”重点任务清单,一件一策研究整改举措,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切实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总结提炼出来,形成管长远、固根本、求实效的制度成果和工作举措,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公安宣传部门要充分运用平安永宁“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有效联动各级大众媒体,通过“线上+线下”形式载体,活动前做好预告吸引公众广泛参与,活动后系统报道永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亮点成效以及吸纳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实践,切实增强活动传播力、影响力。

(四)加强指导督查,务求取得实效。“为群众办实事”开放日活动已列入市政府年度效能目标考核范围,我县将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于4月25日起对全县各部门(单位)方案制定情况进行督查,5月-12月不定期对各部门(单位)活动实施及任务清单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实施方案,活动开展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分值。故请局属各实施主体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查漏补缺、提升活动质效。县局将对活动推动有力、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未组织开展或组织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永宁县公安局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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