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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3/2019-0000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3-26
发布机构 永宁县公安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公安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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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永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按照《永宁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汇总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yn.gov.cn/zwgk/gkbm/)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丰北街150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610521;传真:0951—8011567;电子邮箱2202426935@qq.com)。

一年来,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永宁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整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制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永宁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郑振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永宁县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永宁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永宁县公安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编制与更新,细化了工作任务,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让权力再阳光下运行。根据事实方案,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信息66条,并于12月5日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新浪微博、微信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局在新浪微博发布预警、便民信息2410条;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862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61 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02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要求及责任分工,永宁县公安局户籍管理信息公开标准进行户籍政策法律、条例、办法公开,共公开5条,出入境办理流程、审批表6条。

(四)推进“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县“互联网 + 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3号)等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等,2018年永宁县公安局“互联网 + 政务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平台注册2391人,实名1961人,共办理群众申办事项162件,答复业务咨询事项159件,回复率100%。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此项本单位未涉及。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永宁县公安局本年度由禁毒大队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进行解读,并在县局党委会研究“打造精准帮扶吸毒人员就业安置的系列阳光工程”项目,目前在小区、中心广场、公园、车站、网吧等场所简历禁毒宣传专栏200块以上,打造“阳光之家”就业安置基地。

(七)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本年度共办理新浪微博投诉件86条,回复率100%; 12345一号通平台收到投诉件881条,回复881条,回复率100%;银川市政民互动平台收到投诉信息16条,回复16条,回复率100%。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法制大队对全局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作出处罚的案件将诉讼权利义务、听证、调解、调解协议、处罚前告知、行政处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终结案件调查决定、办案单位及联系方式均向嫌疑人或者家属、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进行了公开,截至目前共受理刑事案件1209起,发放告知1209起;受理行政案件1636起,告知1636起;2018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起,均以法律文书形式向复议当事人进行了告知。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此项本单位未涉及。

(十)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五公开” 要求,将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将可以公开的依法公开,将能够在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办理;确保执法公开工作规范、常态化、有序化健康发展。永宁县公安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公文信息38期,深化细化财政预决算2篇,决策公开5篇,执行公开3篇,管理公开19篇,服务公开2篇和结果公开1篇。共办理户口准迁633项1006人,户口变更129项129人,户口补录37项40人,户口恢复、解冻116项123人;发布内网快讯信息4125条。

(十一)2018年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机构职能”“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需要强化时效性;二是户籍管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重缺失;三是信息公开规范性差;四是编制的主动公基本目录事项不细;五是重视程度差,专职管理人员缺乏。

(十二)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1、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结合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对象、范围、方式、时限等具体要求,推进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流程、政府服务全过程。

2、加强平台管理建设。定位政务公开功能,规范建设运维、整合栏目,将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相匹配,对照县委、市局平台,将内容信息不断进行完善。

3、强化人才工作。人员单一并且处于兼职开展和兼顾状态,落实好专职人员培训,业务技能欠缺,为公众提供便利措施。加强主动谋划和落实能力,将政府公开工作做牢、做好。

(十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宁县公安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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