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年报

  • 11640121010100275X/2025-00001
  • 永宁县公安局
  • 永宁县公安局
  • 有效
  • 2025年01月23日
永宁县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宁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政务参与和加强解读回应,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公安机关公信力,有力促进了公安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警务信息化建设,有效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方面,多角度、多层级公开群众最关心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政策实施效果等信息,持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策解读渠道,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2024年,县公安局多途径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682条,其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条,“平安永宁”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65条,“平安永宁”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36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公安局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多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工作流程和“疑难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同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依规办结3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县公安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等。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保密审核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指定专人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确保发布的信息鲜活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县政府要求,县公安局围绕公安中心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将涉及的重点领域信息在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分类科学规范。同时,完善了行政权力运行目录,进一步厘清单位行政权责,及时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并对网站检测反馈的格式、内容等不规范信息及时落实整改。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管理职责,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通过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持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抓手,牢固树立“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理念,不断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部门、警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不断适应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要和新期盼,以公开促公平、促落实,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对公安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工作力度,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主动服务创新发展,紧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的原则,今年常态化开展了“开门办实事”政府开放日活动共12次,广泛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建议26条,及时答复办理情况回应群众关切。二是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重点惠企惠民政策,录制播放“政策公开讲”专题节目,为企业、群众全方位宣传政策措施。本年度发布政策文件和图文解读材料共3份。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宁丰大街150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610521;传真:0951—8610655;电子邮箱1633493665@qq.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