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公安局 > 信息公开年报

  • 11640121010100275X/2026-00001
  • 永宁县公安局
  • 永宁县公安局
  • 有效
  • 2026年01月23日
永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来源:永宁县公安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公安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多形式发布警务信息与办事指南,主动公开户籍、治安、交通、禁毒、法治、队伍建设、打击防范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共1862条,其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5条,“平安永宁”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平安永宁”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64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公安局持续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多警种部门协同配合答复工作流程和“疑难件、高频件”办理会商协办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依规办结3件,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县公安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不涉密、不涉敏、无错别字、无错误词。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定期对存量信息进行梳理和更新,淘汰失效信息,修订模糊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与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县公安局构建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主流报刊”多元化公开平台矩阵,形成全方位信息发布格局。政府门户网站聚焦机构职能、执法规范、政务服务指南等核心内容,切实回应群众关注的问题。“平安永宁”微信、微博公众号侧重安全预警、警务动态、反诈防毒知识等鲜活内容,以图文、视频等形式提升传播实效。各类报刊刊发重大警务工作、典型案例等权威信息。通过多平台协同发力,既拓宽了公开覆盖面,又增强了信息可读性,有效搭建警民沟通桥梁,提升了警务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专人落实”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监督管理,通过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9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精准性不足。二是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力度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公开内容提质,按照新形势、新时代的工作要求,聚焦民生等重点领域,持续梳理优化、细化公开事项,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围绕重大警务决策、重要改革措施和公众关注热点,采用图解、短视频等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了2025年“开门评警”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建议2条,及时答复办理情况回应群众关切。二是通过持续高压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深化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年初“说了算、定了干”重点工作公开承诺既定目标。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5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8610521;传真:0951—861065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