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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4/2017-46991
  • 永林发〔2017〕256号
  • 永宁县林业局
  • 永宁县林业局
  • 有效
  • 2017年10月18日
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林发〔2017〕256号
时间:2017年10月18日 来源:永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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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所、室、中心、林场:

为认真贯彻《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78号要求),县林业局制定《永宁县林业局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永宁县林业局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永宁县林业局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林业局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完善水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7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我局河长制工作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推动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推进河湖水系的造林绿化和湿地修复等工作,查处林地湿地擅自经营等行为,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实现河湖资源永续发展利用。

二、组织领导

为稳步推进新一轮河长制工作的有序开展,强化工作责任,提高执行力,成立林业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纳金东担任组长,副局长王得志担任副组长,林业局各站所、中心、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分工,建立纪律严明、运转良好的河长制管理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目标

(一)大力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土涵养林建设工作

2018-2020年计划完成造林24960亩(其中8200亩涉及征占基本农田),2018年完成造林8320亩,2019年完成造林7240亩,2020年完成造林9400亩,造林工程主要以建设生态公益林为主,进一步巩固我县水土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推动河湖水系的绿化造林进程,从而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1.贺兰山东麓生态防护林建设

贺兰山东麓永宁县段中粮酒庄、德龙酒业、闽宁镇回民公墓、部队等,计划近三年完成造林1000亩。

2.黄河护岸提升改造工程

计划近三年在永宁县杨和镇段黄河河滩、望洪镇南方段黄河河滩,每年完成200亩,三年共计完成600亩。

3.高速和主干道路绿色通道工程

2018年建设工程:银巴高速(永宁段),总长22000米,两侧各50米,共造林3300亩;银巴路(永宁段)两侧景观绿化,总长10219米,两侧各20米,绿化面积620亩;307国道(京藏高速-109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共绿化200亩。

2019年建设工程:绕城高速永宁段宽幅林带建设300亩;京藏高速永宁段两侧各绿化50米,绿化面积2500亩,需征地1800亩(基本农田);青植路延伸段、纳北路两侧各10米,共绿化面积560亩。

4.包兰铁路、银西高铁防护林网建设工程

(1)银西高铁(永宁段)全长35000米,两侧各50米,共绿化面积5200亩,需征地3300亩(基本农田)于2019年开始建设。

(2)包兰铁路(永宁段)全长15000米,两侧各50米,共绿化面积2200亩,需征地1500亩(基本农田),于2020年开始建设。

5.典农河景观绿化工程

典农河护坡绿化工程、典农河东坡生态绿化工程,绿化面积600亩,于2018年开始建设。

6.滨河大道绿化提升改造工程

滨河大道与东西走向主干道路节点绿化提升改造,望滨路与滨河大道节点改造面积80亩,迎宾大道与滨河大道节点改造面积120亩,永和路与滨河大道节点改造面积150亩,许黄路与滨河大道节点改造面积150亩,于2018年开始建设。

7.农村农田林网建设

农村林网提升工程:计划近三年在永宁县望远镇、望洪镇、胜利乡、李俊镇、杨和镇、闽宁镇,各乡镇每年完成农村林网提升建设200亩,三年共计完成3600亩;四大干渠两侧绿化提升改造,共绿化1800亩,需征地面积1600亩(基本农田),于2018年开始建设。

8.村镇、庄点绿化

闽宁镇美丽乡村建设,绿化面积700亩,共投资750万元,于2018年开始建设。

9.建成区市政绿化景观提升

叶家湖湿地绿化工程,建设面积1000亩,于2018年开始建设;汉延渠带状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建设面积280亩,于2019年开始建设。

(二)稳步推动湿地修复改造工作

据统计,全县有大小湖泊、沼泽40余个,湿地总面积11.5万亩。2018年计划对叶家湖进行湿地植被恢复,对海子湖、黄河河滩湿地进行清淤疏浚,对全县大小湖泊、湿地进行修复与保护。保障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不被侵占,有效提高水体交换速率,改善周边生态环境,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1.湿地生态补水

适宜的水位对湿地的恢复和保护很重要,为了保持湖泊湿地一定的水位和水量,需从邻近黄河干渠开挖引水渠进行湖泊补水。

2.湖泊清淤疏浚

对海子湖、黄河河滩湿地通过湖泊疏浚清淤,恢复湿地面积,改善湿地生境。

3.湿地植被恢复与保护

2016-2017年将鹤泉湖及叶家湖周围的湖泊湿地进行了整合,需在湖泊湿地周边种植紫穗槐、垂柳、柽柳、沙枣、杜梨、枸杞等适应本地生长的植物种类, 降低风速、减少蒸发; 种植本地特有的湿地植物芦苇、香蒲等,恢复芦苇截污区, 在水面种植莲、茭白等水生观赏、经济植物; 在湖泊、沟道岸线营造湿地湖滨植物带。植被恢复面积2000亩,水生植物种植270亩。此外,建设湿地保护管理站200平方米,建立鸟类观测瞭望塔1处;在重要湿地, 建设标示牌、警示牌、界桩和围栏等,西部水系完成植被恢复1000亩。

(三)严格督查林地、湿地经营活动

为保障管辖区域内的林地、湿地环境清洁,资源利用合理有序,我局计划安排园林办、林技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造林工程、林带和湿地等周边进行巡查,严厉禁止非法排放、擅自经营等活动。

依法治水管水,强化林带、湿地和项目工程段的河湖管理与保护监督,进一步落实护林员责任,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此项工作直接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中。鼓励群众共同参与林带、湿地的河湖水系管护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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