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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4/2017-48245
  • 永林发〔2017〕155号
  • 永宁县林业局
  • 永宁县林业局
  • 有效
  • 2017年06月02日
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宁县生态林场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竞聘办法》的通知
永林发〔2017〕155号
时间:2017年06月02日 来源:永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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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永宁县生态林场

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竞聘办法》的通知

 

各站、所、室、中心、林场: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68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发〔2016231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35号)和《永宁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永宁县生态林场的通知》(永机编发〔201726号)文件,结合我县生态林场的实际,制定《永宁县生态林场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竞聘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维护稳定,保证我县国有生态林场改革顺利进行。

 

附件:永宁县生态林场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竞聘办法

 

 

 

 

 

 

   永宁县林业局

  20176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宁县生态林场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

竞聘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职能,明确干部职责,本着优化结构,廉洁高效,强化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根据《永宁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735号)和《关于成立永宁县生态林场的通知》(永机编发〔201726号),结合我县国有林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开竞聘、公平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建立以全员聘用、分层聘任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职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国有生态林场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生态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研究拟定管护范围生态林业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天然林保护和国家林场区域内植树造林工作;承担国有林场公益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维护生态环境,依法保护生态林区林木、林地,制止偷牧、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生态林场资源的行为;负责林业技术实验推广,优新苗木引进、驯化、繁育、林木良种生产。

(三)负责辖区内生态恢复修复,林木改造、森林资源抚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五)负责组织对林场森林资源的调查、规划、设计及动态检测,负责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编制及岗位设置

(一)机构设置

根据《永宁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关于成立永宁县生态林场的通知》精神,按照科学、效能、服务的原则,永宁县国有生态林场设综合办公室、林技办公室、林管办公室。

(二)编制

按照《关于成立永宁县生态林场的通知》(永机编发〔201726号)文件,核定国有生态林场事业编制25名。

(三)管理岗位设置

1.场级领导2:设场长1名、副场长1负责林场全面工作。

2.综合办公室1:负责林场办公室、财务、统计、信访、国有资产管理等综合事务。

3.林技办公室2:负责法规宣传、植被检测、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造林、技术推广、技术指导。

4.林管办公室2:负责望洪护岸林、沿山生态林征沙渠生态林、杨显生态林林业资源管护和建设。

四、竞聘办法

本次参加竞聘的管理人员为原林场编制内由县财政核发工资的7名管理人员,实行公开竞聘。

(一)竞聘条件

1.场级领导岗位竞聘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50岁之间,身体健康,具有相应的林业专业知识或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林场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组织领导能力。

2.综合办公室岗位竞聘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45岁之间,身体健康,3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验和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有会计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3.林技办公室岗位竞聘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50岁之间,身体健康,3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林业专业知识或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技术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4.林管办公室竞聘条件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50岁之间,身体健康,3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相应的林业专业知识或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森林管护的政策、法规和技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竞聘办法

县林业局成立了由林业局班子成员、各站、室、所、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国有生态林场管理人员竞聘领导小组,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笔试、现场演讲、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组织考察、局务会议酝酿决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任职使用的程序确定聘用管理人员。

竞聘分层次进行,先进行林场场长、副场长竞聘再进行综合办、林技办、林管办管理人员竞聘。

如多名人员报名竞聘同一岗位,未竞聘上岗位的人员,可顺延竞聘下一岗位或空缺岗位。具体为:多名人员报名竞聘场长岗位,未竞聘上场长岗位的,可顺延竞聘副场长岗位;未竞聘上副场长岗位的,可顺延竞聘其它空缺岗位;其它岗位多名人员报名竞聘同一岗位,未竞聘上该岗位的人员,可顺延竞聘其它空缺岗位。

具体程序:

1.所有竞聘人员按岗位设置报名,填写《报名表》;

2.竞聘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进行竞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3.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对各岗位参聘候选人进行公示;

4.组织竞聘对象进行笔试;

5.竞聘对象就竞聘岗位如何开展好工作发表竞聘演讲;

6.竞聘领导小组现场评分;

7.组织对竞聘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8.根据领导小组打分和民主测评结果,经局务会酝酿拟定聘任人员,并进行公示;

9.下聘文或聘书。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2017527-61日)。制定完善《机构设置及人员竞聘办法》,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公布竞聘方案和竞聘岗位,进行竞聘动员,竞聘办法在全场公示。

2.竞聘报名(201762-63日)。参加竞聘者对照岗位竞聘条件,准备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交场办公室并填写《岗位竞聘报名表》。

3.资格审查(201764-65日)。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同时对照竞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具体获得竞聘资格人员名单,并在林场进行公示。 

4.公开竞聘(201766-68日)。领导小组组织竞聘对象进行笔试、演讲,竞聘对象结合竞聘的岗位就如何开展好工作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演讲结束后,竞聘领导小组进行提问答辩、打分,对全体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笔试、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评分分别占总成绩的30%25% 25%20% 

5.确定聘任人选(201768-616日)。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和竞聘答辩的情况,并参考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等情况,确定聘任人选。在全场公示后,发文予以聘任。公示期内如有不良反映的、体检不合格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任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六、有关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永宁县国有生态林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林业局局长纳金东担任,副组长由武进明书记、王德志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各站、所、室、中心负责人。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林场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竞聘上岗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积极的态度支持、参与竞聘工作。要正确看待竞聘上岗,勇敢地接受挑战,弘扬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的精神,正确对待竞聘结果,坚决服从工作安排。

3.严肃纪律,阳光操作。坚持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对竞聘岗位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行为,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给予严肃处理。在竞聘期间,原林场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要一如既往地抓好本场工作,新林场负责人产生后,原林场负责人及职工要积极支持工作。 

4.统筹兼顾,维护大局。这次竞聘上岗是国有林场改革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妥善处理好竞聘上岗与做好当前工作、维护稳定的关系;要统筹兼顾当前各项工作,做到工作和竞聘两不误、双促进,切实维护好安定团结,为国有生态林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局面。

 

 

 永宁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6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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