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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2017-2018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168号)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渣土料场扬尘管控工作
(一)刘永祯砂石料堆放场地
该料场位于望远镇丰盈村11队,占地面积4.7亩,宗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坑塘水面,土地利用现状为坑塘水面。我局执法人员已向刘永祯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为防止造成二次扬尘污染,目前刘永祯已对堆放的砂石料覆盖防尘网,同时进行洒水降尘作业。下一步,我局将对刘永祯擅自占地堆放砂石料进行立案查处,如刘永祯不履行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时用地
该临时用地位于望远镇快速通道与良田路交叉口东侧,面积39.5亩,主要用途为材料堆放场地和混凝土拌合站。为防止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时用地内砂石料拉运造成的扬尘污染,我局安排专人24小时对该临时用地进行监控,严防该公司夜间偷运砂石料造成扬尘污染。目前,我局正在督促该公司对临时用地上建设的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二、砂石料场扬尘管控工作
(一)内蒙境内砂石料场运输车辆扬尘
为防止内蒙古境内砂石料厂运输车辆经我县道路通行,造成扬尘污染,我局对部分连接内蒙境内砂石料场的道路砌设了围墙、设置限高杆,对道路进行了封堵。目前,已基本杜绝内蒙古境内砂石料场运输车辆经我县道路通行造成的扬尘污染。
(二)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扬尘
2017年以来,我局联合闽宁镇人民政府、县环保、林业、水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贺兰山东麓永宁段开展24小时全天候、无间隙动态巡查,清理砂石料场3处、设立限高杆6处、砌设围墙1处、封堵道路3条、设立执法宣传警示牌4处、建设夜间值班室1处。目前,贺兰山东麓非法开采砂石料行为已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消除了因非法开采砂石资源引发的扬尘污染。
(三)砂石料加工企业扬尘
近期,我局对闽宁镇周边洗砂场、筛砂场及混凝土拌合站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清查出2处非法占地建设的洗砂场、3处筛砂场、1处拌合站。我局执法人员已对清查出非法占地建设的砂石料加工企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我局将联合闽宁镇人民政府对以上6处非法占地建设的砂石料加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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