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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4/2017-64749
  • 永林发〔2017〕311号
  • 永宁县林业局
  • 永宁县林业局
  • 有效
  • 2017年12月01日
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林发〔2017〕311号
时间:2017年12月01日 来源:永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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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所、室、中心、场

    现将《永宁县林业局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永宁县林业局2017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永宁县林业局2017年防治大气污染领导值班表

          3.永宁县林业局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日志

   

                                                                                                            永宁县林业局

                                            2017年121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林业局办公室                                                                                                               2017121日印发

附件1:

永宁县林业局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立县战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依据《永宁县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制定我局2017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立林业局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巡查组。

  长:纳金东

副组长:王德志、张  军、郭  

生态林场巡查组:

负责人:白  

  员:生态林场在编职工

巡查一组:

负责人:董利华

  员:李  伟、王  浩、曹银龙

巡查二组:

负责人:张  

  员:孙广海、焦占江、王  

信息员:文艳梅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巡查范围:生态林场巡查组的工作范围为永宁县生态林场望洪护岸管护站、征沙管护站的林地;巡查一组的工作范围为109国道以西、西部水系两侧林带及其他在建绿化管护标段区域的林带;巡查二组的工作范围为109国道以东(含109国道)、滨河大道两侧林带及其他在建绿化管护标段区域的林带。

(二)工作内容:巡查组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负责整治在建绿化工程裸露地面的扬尘,落实农作物秸秆、枯枝、落叶等废弃物禁烧责任,清理林地、林带的杂草、枯枝落叶,禁止焚烧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2017121201712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森林派出所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期间的夜间值班工作和白天森林防火的预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巡查组每天要认真开展巡查工作,如实填写永宁县林业局防治大气污染工作日志,在每日下午上班前向信息员报送工作日志,不得瞒报、误报

(三)信息员要在每天下午三点之前向县蓝天办报送当日工作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同时,负责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巡查中发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或向相关部门报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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