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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场报来的《关于老化、腐烂病树木采伐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林政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提出采伐意见,林业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采伐永宁县生态林场征沙护岸站承包人邹秀果园苹果树,9-11cm、28株,蓄积量0.7112m³;12-14cm、67株,蓄积量3.0284m³;15-17cm、126株,蓄积量8.9586m³;18-20cm、30株,蓄积量3.105m³,合计251株,蓄积量15.8032m³。你场要妥善处理好采伐对象权属等相关利益者之间的关系。
二、你场要对采伐作业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按照采伐批复要求,严格核实采伐地点、树种、范围、蓄积量等约束性指标,对采伐作业的全过程指派专人进行监督,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数量采伐事件发生。
三、你场要监督采伐申请人做好更新造林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你场要按照与采伐申请人签订的补植协议书严格监督及负责更新造林任务的落实。要及时把更新造林落实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适时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数量进行更新的,将暂停你镇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树木采伐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你场全权负责。
六、此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永宁县林业局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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