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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4/2018-38296
  • 永林发〔2018〕155号
  • 永宁县林业局
  • 永宁县林业局
  • 有效
  • 2018年07月04日
永宁县林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落实方案》的通知
永林发〔2018〕155号
时间:2018年07月04日 来源:永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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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站、所、室、中心:

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具体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林业局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具体落实方案

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67号)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依据各站所职责分工,特制定如下具体落实方案。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加快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让人民全程监督政府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行政决策公开

1.认真贯彻执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50号)规定,凡局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政务“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全面落实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推行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局务会议、专题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年内不少于1次。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加强行政管理公开

加强“三个清单”公开。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紧做好单位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制约,推动政府站所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责任站所:森林派出所、林政中心、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苗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制定完善本站所事中事后监管清单的基础上,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检查执法信息要在县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责任站所:森林派出所、林政中心、检疫站、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种苗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进一步做好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着力加大主动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有关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策,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向“深水区”迈进。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确保实现预决算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责任站所:办公室(财务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将政府或政府投资主管站所审批或核准的,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括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援助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要尽可能对外公开。

责任站所:园林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以下信息:(1)施工有关信息:包括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2)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包括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3)竣工有关信息:包括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站所、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责任站所:园林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充分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银川”网站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

责任站所:园林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脱贫攻坚领域。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环境保护领域。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

责任站所:森林派出所、产业中心、林技中心、园林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灾害事故预警处置领域。准确及时发布森林火灾、林业病虫害等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

责任站所:森林派出所、检疫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继续深化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对照永宁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继续抓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安全生产、涉农补贴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站所:林技中心、产业中心、森林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努力增进社会共识

(一)突出解读重点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13号)要求,围绕2018年县政府重点工作,聚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生态立县、脱贫富民、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聚焦“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战役”、实施“五大工程”、开展“四城十县”创建等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重点抓好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完善解读机制

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吹风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丰富解读形式

要积极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地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解图表、音频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解读效果。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站所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事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读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充分运用区市和县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两微一端”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围绕社会关切,及时有效做好舆情回应

(一)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的通知》(银政办发〔2016〕154号),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影响县委、县政府公信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建立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的政务舆情监测机制,突出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地引导社会预期。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强化迅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抓紧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站所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提升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效果

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加强线上线下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对网民通过“县长信箱”“网上投诉”、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反映的诉求,及时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建立健全“政府开放日”常态化机制,聚焦重要民生事项,推动“政府开放日”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提升服务公开水平,创新创优发展环境

(一)推进服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借鉴和总结提炼“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全面准确公开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责任站所:林政中心、检疫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提升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强软硬件设施配备,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优化力量配置,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责任站所:林政中心、检疫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

1.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责任站所:林政中心、检疫站

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2.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责任站所:林政中心、检疫站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六、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加快推进全县政府网站整合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二)管好用好政务“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务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两微一端”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优化升级政务热线电话

优化升级永宁县“12345”综合服务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责任站所:办公室、森林派出所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1.协助创办我县人民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全部实行免费赠阅,并及时调整优化赠阅范围,不断提高政府公报使用效果。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建立健全本单位为《永宁县人民政府公报》提供规范性文件机制。探索推行本单位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充分发挥其他公开平台作用

1.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22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两馆一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室(点)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移送机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为群众和企业现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要管好用好各类公共场所电子阅报屏、触摸屏、查询机等载体,最大限度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七、加快健全制度规范,着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把“政治强、政策熟、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配齐配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运维等专兼职工作人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同时抓好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二)深入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调整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体系。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条例的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对标“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县”比学赶超

充分学习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全面推行公开事项清单、标准目录、工作规程梳理编制、“政府开放日”等工作,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提升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实效。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公文属性标识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8〕12号)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党政机关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党厅字〔2018〕1号)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工作,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公民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与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公文运转流程,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删减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依申请公开和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应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查。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五)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主动与区市对口厅局对接,争取业务指导,以区厅、市局基本目录为参照,对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等要素。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信息公开工作。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积极组织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在积极参与县政府“政府开放日”活动的同时,自行探索组织本单位“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大政府公开工作力度,创造条件保障群众了解和监督林业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有序、提高林业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林业工作的认同感,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责任站所: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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