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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
为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部署等行为,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订《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大家遵照执行。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工作部署等行为,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
(一)局党组会议是研究重要党务、人事工作及对局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定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参会党组成员必须占党组成员总数的一半以上。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属股室负责人以上领导参加。
(二)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全体在职党员。
(三)中心组会议是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深入发展的组织保证。
二、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是研究部署日常工作的会议,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一半以上。必要时可请相关人员参加。
三、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或决定财务开支的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遇重大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召开。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召开,参会人数必须达到局班子成员人数一半以上。必要时可邀请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
四、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研究部署我局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例行督察、巡察巡视、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议题由相关业务股室或分管领导提出,研究确定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承办。
五、专委会议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配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用途管制与利用股、土地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规划、林政六个职能股室专委会。会议由分管副局长召集并主持召开,研究确定事项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承办。
六、职工学习会议
职工学习会议是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每周一、三、五早上召开,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或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参会人员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股室、站所、中心必须每月召开一次全体人员学习会议,组织学习过程要有会议记录和视频资料。
七、会议组织
上述各种会议均由局办公室召集人做好会场安排、通知参会人员等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八、会议纪律
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与会议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会场;会议上不准交头接耳及在会场上接、打电话。参加会议人员要遵守保密规定,对不宜公开或暂不能公开的内容均应严守秘密,不得随意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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