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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4/2019-00057
  • 永自然资函〔2019〕58号
  • 永宁县林业局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19年05月09日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李俊镇古光村十队农沟、农渠两侧树木采伐的复函
永自然资函〔2019〕58号
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来源:永宁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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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李俊镇人民政府关于古光村2019年树木申请采伐更新的函》(李政函〔2019〕34号)收悉,经我局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我局研究决定,现复函如下:

你镇古光村10队农沟、农渠两侧树木采伐具体位置:东至古光村6、10队港菜基地,南至许黄路林带,西至古光村10队引水渠100米处硬化路,北至古光村10队港菜基地硬化路。经现场勘查,该地段农沟、农渠两侧树木,生长良好,且无病虫害,不影响农田和温棚种植。建议你镇对该地段的树木进行修枝抚育,加强养护管理,以确保树木正常生长。

在我局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你镇不得随意采伐古光村10队农沟、农渠两侧林带内树木,否则,我局将按照《森林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复函。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 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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