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宁县李银路(李俊至史庄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永自然资函〔2019〕118号
时间:2019年07月17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永宁县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永宁县李银路(李俊至史庄段)改建工程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的函》(永交函〔2019〕38号)收悉。该项目用地工程位于永宁县李俊镇、望洪镇境内。该道路工程起点位于永宁县李俊镇李银路南端县界处,依次穿过李俊镇李俊村、李庄村,望洪镇宋澄村、史庄村,终点止于G307线。路线全长8.408公里,路面宽7米,路基宽8米,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建设。因该项目用地是在原有路面进行翻建,不涉及新增占地,原则同意。项目在施工中路基不得超过8米(含路肩)。
但若有新增占地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否则,将按违法用地依法进行处理。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