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 木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蓄水池 沉砂池 泵房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
永自然资函〔2019〕151号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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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你办报来《永宁县农发办关于办理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蓄水池 沉砂池 泵房用地手续的报告》收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蓄水池 沉砂池 加压泵站建设地点位于永宁县闽宁镇园艺村、木兰村,分别申请占地建设蓄水池8925平方米、沉砂池200平方米、加压泵站145平方米。该建设项目用地在《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规划地类为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为水浇地。不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议另行选址。
特此函复。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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