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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惠农渠管理处第一管理所:
你所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华电灵武电厂智能化集中供热项目(二期)穿惠农渠西堤树木移栽手续的函》(宁惠一函〔2020〕1号)收悉,经我局林政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提出移植意见,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移植惠农渠西侧、永福路北侧树木新疆杨95株、臭椿3株,移植树木共计98株,胸径5-20㎝。移植具体位置是:东至惠农渠;南至永福路;西至杨和八队农田;北至惠农渠西坡。你所要妥善处理好移植林木权属等相关事宜。
二、树木移植时间:2020年1月15日-1月31日
三、树木移植地点:惠农渠西侧、永福路北侧
四、你所要对移植作业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按照移植批复要求,严格核实移植地点、树种、范围等约束性指标,对移植作业的全过程指派专人进行指导,坚决制止超范围、超数量移植树木事件发生。
五、你所要做好树木移植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工效。
六、你所要按照与我局签订的移植协议做好树木移植的各项工作。要及时把树木移植情况上报我局,我局将适时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数量进行移植的,将暂停你所林木移植的行政许可,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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