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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8/2020-00157
  • 永自然资发〔2020〕139号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有效
  • 2020年06月17日
关于印发《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自然资发〔2020〕139号
时间:2020年06月17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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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站、所、股、室、中心、队、场:

现将《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吴学彬 13995202603)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执法责任体系,推动行政执法制度有效落实,营造自然资源领域公正、透明、良好的法治环境,扎实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局行政执法科室及其执法人员。重点梳理五个方面突出问题(2018年以来):

(一)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

1.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深入,未梳理执法依据、分析执法职权、公布执法事项,未落实到岗到人。

2.未根据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职能变化,适时调整完善并严格执法裁量基准制度。

3.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建立健全,未做到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执法可回溯管理和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4.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程序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5.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6.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未对执法案件进行整理分析。

(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

7.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执法;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8.应予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违规立案;执法程序不合法、不规范;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不准确,裁量基准运用不适当,存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执法问题。

9.未按要求对接运用自治区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执法节点缺失记录和记录不准确。

(三)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方面的问题。

10.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不健全不落实,未对外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和联系方式,对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未及时处理。

11.执法过程中未依法告知享有的权利义务、救济途径等内容。

1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3.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不力,搞材料政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4.未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不履行国家行政赔偿责任。

(四)执法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工作“慵懒散漫”,不担当、不作为,衙门作风、特权思想,懒政怠政。

16.能力不强、素质不高,工作质效差。

17.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18.执法风纪不正、形象不佳,执法不规范、不文明。

19.执法人员培训不及时、不到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不严,未按规定及时申领、换发、年检、注销执法证件。

(五)执法过错追责方面的问题

20.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严格,未开展执法岗位职责考核评议,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未进行常态化的责任追究。

21.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机制不健全,对执法过程中产生的执法不力、执法不公甚至是执法腐败等问题,该追责的未严格依法追责,特别是对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应诉败诉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不及时、不主动、不积极。

22.执法监督不严格、不常态,未建立健全执法案件评查制度并开展案件评查,未及时纠正相关案件在事实认定、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中旬)。我局成立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监督。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局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上级机关督查督办、巡视巡查、专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和例行督察等发现的在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6月25日前,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整改;9月10日前,完成90%以上的整改任务,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上旬至9月中旬)。我局各行政执法站所要以此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反思,深挖根源,对专项整治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刻剖析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项制度、执法责任追究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短板,抓紧建立和补充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9月20日前,完成相关制度的建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科室站所长和执法人员为成员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整治工作。各行政执法科室要结合永宁县工作实际,积极动员、全面抓好落实。

(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各行政执法科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找准查清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原则,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一般性问题,要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对构成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行政执法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抓好宣传总结。各行政执法科室要及时梳理总结创新亮点工作,积极向局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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