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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MB1578437Y/2025-00089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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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5年02月24日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社会公开稿)
时间:2025年02月24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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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2日,第一巡察组向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截至2025年1月22日,巡察反馈的5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正在推进整改12个。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深入领会精神。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整改动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全盘接受,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印发《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及整改责任人严格按照分工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53个问题,逐项梳理、深刻剖析,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三)切实抓好落实。按照“整改问题、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思路,坚持做到整改指出问题与抓好面上同类问题相结合、立行立改与延伸整改相结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防范措施,多措并举,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1.针对“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法等制度,按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形成《深化自然资源管理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导学解读》,深刻领悟、扎实实践,提高治理效能。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把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会议上加强学习。

3.针对“交流研讨不到位、不深入”的问题。每季度按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1-2名中心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共12次。补充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3个专题研讨,进一步强化思考探索。

4.针对“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不到位”的问题。已全部启动12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针对2022年以城镇批次报批的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待国土空间规划五年实施评估时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和扩展倍数统筹核算,确保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10.针对“国土绿化质效不高”的问题。研究印发《永宁县2024年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国土绿化及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永宁县林木管护办法》。巡察整改以来未发生林木大面积死亡情况,2024年共实施国土绿化1254.8亩。

11.针对“林地征占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将国土调查数据与林草湿监测数据融合,监管平台运行正常。2024年以来,15000余个不一致图斑全部核实完毕并整合于最新年度国土调查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批,累计预审征占用林地14起。

12.针对“林木采伐补植补造工作有差距”的问题。修订《永宁县资源局林木采伐审批制度》,2024年召开采伐审批专委会6次。督促各乡镇落实林木采伐监管及更新管护责任,累计勘验60余处,审批50起。开展2023年林木补植补栽验收,验收成活率达85%。

13.针对“湿地保护管理还有不足”的问题。压实各乡镇、湿地管辖单位冬季生态补水责任。2024年,全县河湖湿地实际补水量超过计划补水量。2024年争取湿地修复资金30万元。

14.针对“草原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国家林草局下发草原变化图斑3期,涉嫌违法占用、破坏草原166.71公顷,均已完成销号。2024年共开展巡查50余次,下发工作提示函5份,核查变化图斑336个,立案查处4起。共审批临时征占用草原10起,建设项目占用草原预审15起。

16.针对“补充耕地巡查管护不到位”的问题。2022年对已实施验收的3个项目完成补充耕地指标入库,后因农业项目建设、田块调整等原因,实际造成入库数量减少29亩。我局商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核减该29亩补充耕地指标,已按区厅要求完成整改。加强日常巡查、案件处罚力度,2024年巡查388次,发现违法行为39起,制止违法行为37起,立案2起。

17.针对“山林权改革工作滞后”的问题。印发《永宁县林地确权工作方案》《永宁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内林地确权方案》,林地确权率达到95%。印发《永宁县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林下空间资源交易1笔。

20.针对“执法能力不强”的问题。严格会前学法制度,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资源,在行政执法、合同签订等方面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法合规。2024年以来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程序不合法、调查事实不清导致败诉案件。召开执法学习培训会12次,全局现有执法资格人员36人。

22.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定》等3项制度文件并严格落实。建立《案件查处登记台账》《没收财务登记台账》《执法案卷管理办法》,对卷宗整理装订归档,专人管理。

2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风险研判不到位,2023年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研判报告雷同”的问题。党组书记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日常,2024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2次,党组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季度召开分析研判会4次,撰写分析研判报告4篇,有效防范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

24.针对“落实“三审三校”不到位,网络阵地管理不严,2022年微博发布信息383条,仅有43条履行审核手续”的问题。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需公开发布的,对照制度严格履行发布手续。明确分管领导及专干,对已发布内容开展不定期“回头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25.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中心理论组专题学习1次。制定《地质灾害“三查”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应对2024年“8·24”强降雨和2025年初地震频发等形势,成立3个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组进行应急响应,严密监测地质地貌变化。

26.针对“森林草原防火巡查巡检力度不够”的问题。制定《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计划》《护林员工作职责》,规范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巡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下发整改通知单21份,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隐患21个均完成整改。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应急演练1次、培训3次。2024年共实施防火隔离沟清理管护13.29公里,防火隔离带清理管护58.49公里,新建防火道路1.42公里,翻建桥涵3个。

27.针对“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的问题。制定《生态林场森林防火设备管理制度》等5项制度,切实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定期开展防火器材的保养、维护以及试用。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28.针对“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差距”的问题。制定《2024年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巡察整改以来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1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1次。党组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7人次。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性开展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干预第三方服务、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等专项整治工作。

29.针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三个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向局党组汇报“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1次。加强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警示,巡察整改以来,分管领导召开集体警示约谈会2次,与个人约谈2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

30.针对“监督责任履行存在不足”的问题。修订完善《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对事关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集体议事、会审决定。定期听取各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召开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6次。

3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修订印发《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巡查台账填写内容,明确填写要求及巡查注意事项。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章12次。滨河大道两侧林带已全部纳入2025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32.针对“干部纪律松散”的问题。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干部作风整顿专项行动,针对机关考勤、请销假制度不严等问题,局党组梳理问题清单12个,均完成整改。印发《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岗位职责》等9项制度,加强对不动产工作人员的管理。重新修订值班值守制度,自上而下建立全天候联络畅通、运转规范的应急保障机制。

33.针对“干部作风不严谨”的问题。修订完善《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文件,明确党组会、局务会、专委会等议事内容和规则,要求专人专管、专人专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未发生记录不规范的现象。

35.针对“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严格监控工程项目每个环节,确保每个步骤都符合法定程序。成立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的党组成员任组长及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验收小组。

36.针对“违规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问题。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一般性支出的审核把关。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管理制度》,对于重要项目及涉及两个以上科室负责的项目,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8.针对“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完成账务处理。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确保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应缴尽缴。

39.针对“专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重新成立3个专委会,明确职责和议事规则,对超过专委会职责权限的重大事项及特殊情况按相应制度提交局务会、党组会议研究。重新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事规则》,保证党组、局务会议制度化、规范化。

40.针对“未制定育林基金征收办法”的问题。对林业各站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林草工作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工作履职。召开林草工作专题学习会8次,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育林基金征收“无据可依”的问题。

41.针对“未及时修订绿地养护管理办法”的问题。修订《永宁县林木管护办法》并经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日常按要求向乡镇(街道)、国有农(林)场及相关部门下发林长提示函,进一步落实林木管护责任。林木管护成效纳入林长制考核。

42.针对“领导班子工作合力不足”的问题。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及有关要求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局业务工作全部由党组成员分管,业务站室和内设机构全部由党组成员分管。严格落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切实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和水平。班子成员经常谈心谈话,重大决策会前严格审核、会后督促,全局工作氛围进一步融洽。

43.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修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制度》,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落实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务会议事规则和权限,切实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和水平。班子成员经常谈心谈话,重大决策会前严格审核、会后督促,全局工作氛围进一步融洽。

4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党组对民主生活会、总支对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做到提前报县纪委、组织部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党建活动的形式、内容和效果。

45.针对“党建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包抓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压紧压实局属3个支部书记职责,各支部切实做好支部评星晋级工作。

46.针对“基层组织力欠缺”的问题。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领导包抓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建大会1次,总支委会4次,听取各支部党建工作汇报2次。

47.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总支到生态林场指导党建2次,对生态林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等进行列席指导。建立受处理处分情况台账,从严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

48.针对“换届选举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全面梳理党总支及下属支部换届时间,建好换届“明细账”。提前6个月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进行督促提醒,确保基层党组织换届高质高效。

49.针对“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按照三定方案规划调整各科室,明确各科室、各岗位职责。对部分干部职工进行分工调整,加强人员、站所的业务交流。做好年度评优选先工作,将贡献突出、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和通报。

50.针对“干部老龄化严重,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通过多种方式补充新鲜血液,2025年新申报招录人员7人、选调专业人员2名。加强对新入职干部及重点岗位干部的培养力度,选拔任用年轻干部3名。

51.针对“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选调2名专业技术人才,2025年计划招录7人,其中4名林业技术专业人员、2名执法岗位人员、1名规划专业人员。

52.针对“编外聘用人员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印发《永宁县自然资源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提升编外人员管理水平。重新梳理各站所岗位职责,确保关键岗位无编外人员。严格落实签字责任制,确保由在编人员管理编外人员,站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签字、层层把关。

(二)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5.针对“土地动态监管不严”的问题。针对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问题,正在委托评估公司对涉及土地价值进行评估,后续动员企业及个人补缴土地出让金。针对临时用地管理问题,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临时用地批前的审核、批后的日常监管。

6.针对“承包土地经营管理粗放”的问题。组织承包户、村干部对望洪镇南方村国有土地进行勘测定界,自2025年起交国资公司统一管理。

7.针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存量较大,处置进展缓慢”的问题。研究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方案》,积极处置。对闲置土地问题,制定印发《永宁县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处置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处置。

8.针对“收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已通过政府专题会议审议,正在研究制定2025年计划。严格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县已征收未使用土地进行梳理,掌握全县已征收未使用土地利用情况。

9.针对“望远镇土地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制定印发《永宁县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处置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处置闲置土地。规范土地报批供应,坚持土地要素随着项目走,无项目不批地不供地,坚决杜绝批而未供问题的发生。

15.针对“违规占用耕地监管处置不到位”的问题。印发《永宁县2024年度卫片执法图斑及历年(2018—2023年)存量卫片执法图斑整改工作方案》,各乡镇、部门协调配合一体推进图斑整改工作。制定图斑整改任务清单,力争2025年剩余存量违法图斑全部清零。

18.针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推进不力”的问题。2024年对未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已完成登记220宗,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完成登记颁证的,梳理不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对因缺少权属来源暂未确权登记颁证的,继续厘清权属来源,持续推进问题化解。

19.针对“生态林场历史遗留问题悬而未决”的问题。111.27亩土地目前已收回37.7亩,下欠77629元承包费已收回24572元。按照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进行缴纳承包费及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对既不签订承包合同又不缴纳承包费用的,按照法律程序收回土地。

21.针对“行政处罚执行不力”的问题。强化行政处罚执行力度。目前已完成执行退回土地6.87亩,没收违法建构筑物5277.08平方米。2024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罚款金额120万元,最高罚款金额32万元。巡察整改以来,办理行刑衔接案件2件。

34.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永宁县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坚持“无预算不支出”“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修订相关制度,规范支出手续。聘请第三方对我局往来账款进行核实,形成初步账务处理意见,个人借款已追回0.94万元。

3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及处置规定,修订《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再规范。已对未入账的价值3900元会议室接收器、功放机进行登记入账。

53.针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针对各类问题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定时上报整改进度,党组会听取有关巡察整改4次,下发监督提醒函3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51-8011452

电子邮箱:ynlyj452@126.com

通讯地址:永宁县杨和镇杨和大街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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