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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4/2017-2606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林业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林业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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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关于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本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沿山地区征沙林场境内的土地治理,培育优质抗旱植物,培育经济林优质苗木;推广林业科技新技术。抓好经果林的技术服务和病虫害防治。
二、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构成:永宁县征沙林场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
2.人员编制情况: 征沙林场财政拨款人员编制为9人,事业编制9人,在岗实际人数5人,离退休4人,遗属1人。
第二部分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47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4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万元、农林水支出35万元。
二、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53.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长2.51万元,增长5 %。其中:
人员经费18.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3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7年预算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据增加15 万元,增长75 %。主要用于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
      
三、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
四、永宁县征沙林场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永宁县征沙林场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53.47 万元,支出总预算53.47 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 0万元,占 0 %;财政拨款收入53.47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18.47 万元,占35 %;项目支出35 万元,占6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占0 %。
 
                                              永宁县征沙林场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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