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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将银川市永宁县乌银高速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予以审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8月27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永宁县乌银高速周边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贺兰山东麓,永宁县沿山农牧区,北侧毗邻西夏区,西侧毗邻贺兰山自然保护区,南至兰州军区部队靶场,东至黄羊滩农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规模610.58 公顷(合9158.70亩);主要建设内容由陡坎削坡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植被恢复工程、道路工程等4部分组成。
(1)陡坎削坡工程:坡面修整,播撒草籽复绿105hm2。
(2)土地平整工程:平整场地土方13.57万m³,土地复垦240亩,深机耕240亩,增施有机肥120t;新建葡萄园124亩,平整场地土方38.41万m³。
(3)植被恢复工程:播撒草籽复绿423.88hm2,栽植刺槐(D:4.1-5cm、定杆高度≥2.5m)14046株,旱柳(D:4.1-5cm,定杆高度≥2.5m、干形通直)14046株。
(4)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路10.55km,田间路宽5m,铺15cm厚砂砾石。新建生产路4.54km,宽4m素土路面。
五、项目经济社会效益:
1.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改善修复区周边生态环境,有效地降低地质灾害的产生,对破坏的土地进行恢复,播撒当地优势草种。
2.通过项目的实施,遗留废弃矿区内矿山生态环境将得到“质”的改变,不但会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而且为宁夏“生态立区”战略进程向前迈出重要一步作出重大贡献。
3.项目实施后可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的概率,有效保护进入项目区人员及保护动物的生命安全。
4.项目区遗留采场、矿渣平整轧实覆土、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后,一方面可以减少和预防引发更加剧的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另一方面随着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可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保证矿山开发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地关系的压力,使治理区地形地貌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改善和提升自然保护区品质,带动周边经济和产业持续发展。
六、建设工期:2024年10月至2025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959.88万元(申请中央补助资金4200万元,自治区财政资金1104.58 万元,地方县级配套资金1655.3万元)。
八、联系电话:永宁县自然资源局0951-8011462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0951-8778003
电子邮箱:ynxtzxmk@163.com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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