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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08/2019-00069
  • 永国土资发〔2019〕68号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永宁县国土资源局
  • 有效
  • 2019年09月17日
关于三沙源开心农场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永国土资发〔2019〕68号
时间:2019年09月17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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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建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报来《关于申请办理三沙源开心农场扩建项目土地预审报告的申请》(宁建林司发〔201902号)收悉。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68号令)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国土资发〔20171号),我局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预审。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宁夏建成农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三沙源中央大道西,规划五号桥延长路以南,规划六号桥以北,占地面积60亩,计划投资3200万元

二、该项目用地在《永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管制分区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永宁县李俊镇胜利乡望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五期项目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016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宁政土批字〔2016〕126号),现状为:其他林地、村庄,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同意通过预审

三、本预审意见不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待项目用地经县人民政府供地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2年  3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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