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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8/2021-0001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1-07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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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以党建引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围绕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持续加强自然资源监管、保护,强化服务保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全年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80余次,学习覆盖5600余人次。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开展专题交流研讨,撰写交流发言材料23篇。60名干部职工分15个批次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专题交流,撰写交流发言材料60余篇。组织召开5期全国“两会”精神系列传达学习会、《民法典》专题宣讲。领导干部到包联村、社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5人次。二是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提升干部治理能力。年初,共出动党员、干部3600余人次齐心协力,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局党组成员带头,积极引导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组成“讲师团”,持续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全年开展7个专题“微党课”。持续开展自然资源局干部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条生命线”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专题读书班2次、岗位大练兵等相关知识测试9次、“三重温”初心滋养活动21次、“四项教育”72次、“五个一”系列主题党日活动14日、科级干部讲党课14次、内部培训8次、全年党员学习78次、集中交流研讨5次、撰写交流材料、心得体会等93篇、观看典型先进教育专题片4次、廉政警示教育片4次。三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结合主题党日、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安排专人对文件、网站、政务微博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整改。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2020年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召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3份,《个人廉政承诺书》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表》172份。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梳理责任清单33条,问题清单5条,梳理问责清单5条。班子成员认真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纪实手册》。二是开展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推行“分批次+补学”学习模式,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分批次开展系列廉政教育、“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交流研讨,撰写发言材料13篇,确保廉政教育全覆盖。三是严肃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银川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6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整改期间,修订完善15个规章制度,问责5人,批评教育11人,清退各类资金14.9663万元(包含清退违规报销餐费11笔共1.0375万元;清退出差违规报销费用9笔1.4388万元;清退违规挪用天保专项资金为正式在职在编职工发放兼职报酬3人共12.49万元)。银川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13个问题。截至目前,8个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巡察整改期间,批评教育10人,警示谈话1人。银川市委第十轮意识形态专项巡察反馈5个方面14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延伸巡视反馈共性问题4方面9项24个,目前完成8项22个整改任务,剩余2个持续整改。整改期间关于巡视反馈的“中心村建设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相关问题,核查林业局征地拆迁协议1605份,发现存在问题协议30份。截至目前,退回不符合条件安置面积468.88㎡,追回超面积安置资金30.4729万元。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延伸巡视反馈党建及财务方面个性问题20个,截至2020年12月,完成整改14个,剩余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期间,警示谈话2人,批评教育9人,清退超标准公务接待费300元。

(三)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是强化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出具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审定意见书52宗,召开专家评审会9期,召开永宁县城市规划土地审查委员会会议6次,审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5个,审批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共计38个,开展规划核实验收共35个。二是全力保障土地供应。截至目前,已供应各类项目46宗,面积1898.88亩,收缴土地出让金86542.03万元。三是积极做好土地审批。2020年度,我局已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项目用地7个批次,上报总面积795.57亩。四是积极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全年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800.2亩,目前正在委托自治区交易中心网上挂牌出让4宗,面积407.78亩,处置闲置土地1140.76亩。

(四)稳步推进自然资源调查,摸清全县自然资源家底

一是做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三调”成果顺利通过国家核查。二是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永宁段自然资源调查工作,目前调查成果已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三是有序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四是坚决守好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保护红线,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及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

(五)大力开展生态保护修复,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做好林业生态建设,2020年我县共完成造林2916亩,建成双拥林2个,完成各类林业有害生物监测5.06万亩,完成苗木调运检疫3506.75万株,苗木复检94.28万株,苗木产地检疫8500亩,签发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65份,受理各类林政审批业务129起,完成全县2354亩绿化管护移交工作,不定期对全县范围内林木日常管护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全力完成黄河河滩地收回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回河滩地23399.5亩。三是抓好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投资882万元实施永宁县闽宁镇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投资300万元实施银川滨河水系截污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永宁段),进一步筑牢生态屏障,为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基础。

(六)抓服务效能提升,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是“最多跑一次”再提速。2020年,不动产窗口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材料,目前已实现查解封登记、异议登记、注销登记即时办结立等可取,抵押权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登记业务(一手房、二手房转移登记、预告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2020年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24883件,办理涉案涉诉不动产查解封业务1288件,出具房屋调档证明11898余份。二是营商环境再优化。增设大客户服务室,制定《不动产登记大客户服务室管理规定》,方便企业批量办理自主业务,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及农房一体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外业调查测绘工作,共11412宗,收集权籍资料10182宗,应登记发证6881宗,已登记发证2191宗。

(七)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加强动态巡查,做好土地管理工作。2020年,我局开展土地动态巡查800余次(含贺兰山东麓夜间巡查290余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7起。配合胜利乡人民政府拆除金沙林场违建别墅12处。通过数据比对,2020年违法占地行为较上年度大幅度减少,违法占地乱象得到有效治理。二是积极与县检察院开展“联手治乱象 合力护资源”专项行动。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梳理自然资源领域乱象线索18条,目前已整改销号15条。三是不断加大对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好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制定印发《贺兰山东麓矿产资源夜间值班制度》《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联合公安局、水务局认真开展夜间联合值班,对贺兰山东麓永宁段开展夜间动态巡查290余次,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设置限高杆4处、砌设围墙1处、封堵道路3条、安置摄像头2处、设立执法宣传警示牌2处、建设重点区域夜间值班室1处,有效的遏制了违法行为发生。2020年,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案件6宗,结案3宗,收缴罚款9万元。四是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五是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耕地保护督察涉及执法5个方面47个问题积极整改完成整改9个。

(八)积极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我局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共计146家,欠款余额36936.67万元,截至目前,共清欠33442.91万元,无分歧账款100%清偿。

二是按照永宁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重点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全县2047户劳务移民小区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截至目前,已完成办证 1713户。

二、存在不足  

一是从严管党治党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的认识缺乏高度,紧迫感还不强,责任落实的还不到位。

二是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缺乏融合业务工作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就党建抓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的情况,党建引领业务主动意识不足、自觉性不强。

三是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融合不足,综合发力不够。自然资源管理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全面抓好自然资源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自然资源服务保障改革发展重大责任,以新思维、新举措推动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新提升,以自然资源新优势更好服务保障永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加强作风建设,促进服务效能提升。坚持“严”字当头转作风、实处着力谋发展,把作风建设与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良好的状态、扎实的措施、积极的行动,推动作风转变、改善发展环境。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优质、高效成为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的常态。

(二)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全县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力做好各类用地的指标申请、规划预审等前期工作,提高报批速度及质量。

(三)扎实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全面整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空间规划,高质量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进一步严格自然资源执法。坚持履行好“执法员”和“宣传员”的角色定位,进一步加大国土、森林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为自然资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五)持续加强生态建设,筑牢绿色屏障。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继续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助推银川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进程;积极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积极加快黄河流域(永宁段)生态修复治理保护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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