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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578437Y/2023-00044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20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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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市自然资源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治理、系统治理,严守生态红线、基本农田底线和城镇开发防线,积极作为,主动担当。现将我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凝心聚力,党建引领呈现新面貌

(一)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局党组主动强化担当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6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支委会27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支部主题党日27次、党课6次、集中宣讲7次、党员集中学习200余次,“党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4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按照年初发展党员计划,接收党员3名,培养积极分子1名。开展自然资源局2022年“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一周一期业务学习21期,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全体干部开展各类学习教育60余次,参学3600余人次。迅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专题测试1次,共80余人次。

(二)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于年初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1份,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3次,树立底线思维,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和舆情分析研判制度,结合业务工作排查风险隐患7条,制定整改措施7条,向县委宣传部报告自然资源部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4份。

(三)党风廉政持续有力。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1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共12份,《个人廉政承诺书》及《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表》80余份,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干部管理,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考勤管理办法》《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值守制度(试行)》等8项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启动会进行系统安排部署,对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警示教育谈话,开展党纪法规专题测试2次覆盖140余人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警示教育宣讲1次,专题主题党日1次,开展节前廉洁警示教育8次,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从严从实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不当收益及违规借转贷或高额放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动员部署会、警示教育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局内全覆盖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及专题会,并签订《承诺书》103份。

二、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全力保障土地供应。切实加强要素保障支撑高质量发展,已组件上报3个城镇批次和2个单独选址项目,批准面积185.93亩,供应各类项目用地36宗,面积1301.87亩,截至目前,我局已上交土地收益89251.0991万元,年底前还能上缴8693.97万元,预计全年能上缴土地出让收益97945.0691万元。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处置批而未供土地7宗503.43亩,闲置土地1223.55亩。

(二)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截至目前,《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取得阶段性成果,永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需编制33个村(含2个移民致富提升方案),已编在编规划32个村,重点移民村(社区)均已编制完成。启动编制《闽宁产业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总规划范围1439.40亩。共出具建设项目设计条件通知书29宗,合并办理用地预审9宗,召开专家评审会10期,审查项目39个,村庄规划6个,召开永宁县城市规划土地审查委员会会议3次,审议建设用地土地供应相关事宜13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25个。

(三)规范土地储备管理。继续加强对已征收未使用土地的管理,明确看护责任,确保已征收未使用土地不被侵占,保证土地及时复耕,并动态更新已征收未使用土地数据库。做好航煤管线、立掌路、银巴高铁等工程协调及征地拆迁资金支付工作。

三、履职尽责,保护资源展现新作为

(一)耕地保护深入人心。一是按照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及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划定永宁县划定耕地红线42.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6.82万亩。二是开展永宁县新增耕地入库工作,截至目前,完成两个项目新增耕地入库,面积2736.8亩,及时解决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问题。三是完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最终划定耕地后备资源面积6508.65亩,成果已上报自然资源厅审查。四是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争取“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和充分利用拆迁复垦庄点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截至目前,完善设施农用地备案12个项目961.1亩,通过“进出平衡”落实新增设施农用地项目占耕841亩。

(二)生态建设深入落实。一是完成2022年营造林2000亩,补植9万余株,完成未成林抚育提升1800亩,森林覆盖率为8.67%,草原植被综合盖度38.2%。根据国家园林县城复验标准,组织完成了两次遥感解译及资料收集工作。全面完成我县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和制度体系建设,签发提示函、督办函20余次,林长制工作已实现业务化运行。全年共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申请2起,受理林木采伐审批2起,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9起。二是严密布防,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防控工作,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累计面积18.08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累计发生总面积6.08万亩,累计防治6.02万亩,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四率指标分别为成灾率0.17‰、无公害防治率99.83%、测报准确率91%、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均已达到区市下达的任务指标。严格检疫执法,杜绝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截至目前苗木调运检疫4221.5万株,苗木产地检疫6500亩,签发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67份。三是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恢复湿地4965.32亩,修复湿地5653.32亩,湿地保护率82.3%,发布第一批一般湿地斑块21块,湿地面积6429.42亩。积极开展“世界湿地日”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购物袋5000余个,悬挂横幅16条。设立14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专职监测人员一名,上报监测信息60余份。四是实施贺兰山东麓重点治理项目2个,总规模 5049.2亩,估算投资1882万元,两个项目均已通过区厅验收。目前正在实施贺兰山东麓永宁县闽宁镇地区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工程,正在申报的项目工程2个,建设规模 3952.65亩,总投资2885.25万元。

(三)执法监察深入强化。一是认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共计开展动态巡查600余次,发现、制止违法行为34起,下发各类法律文书40份。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开展全天候、不定期、不间断巡查,共出动执法监察人员500余人次对贺兰山东麓永宁段开展动态巡查200余次,暂未发现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违法行为。三是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执法。2021年卫片执法检查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261个,监测面积4948.6亩。目前,违法图斑均已下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整改中。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下发我县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426个,监测面积3936.3亩,经内业研判,确定违法22个。目前,外业核查及内业填报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违法用地图斑正在整改中。

(四)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一是积极开展历年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最新反馈问题清单,我县历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36个,面积5178.42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区、市验收10个问题,整改率27.8%。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我县涉及四个方面六类100个问题,监测面积598.67亩,经核对,实际问题图斑数53个,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区、市验收50个问题,整改率50%。二是森林督查图斑清零工作,2018-2021年下发森林督查违法图斑153个,已整改到位图斑91个,全部通过省级森林资源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目前已上报国家级待审核。三是市县一体化巡查反馈我局13个问题,完成整改8个,批评教育10人,警示谈话1人。四是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存量债务情况,已分别给11家企业下发了《律师函》,并积极与律师沟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剩余债务。

四、优化环境,服务群众跃上新台阶

(一)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稳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互联网+预售商品房预告和抵押预告登记”网上办理,设置“不动产+税务”联办窗口4个、不动产登记咨询预审台1个,将不动产窗口延伸至银行网点、开发公司、售楼部,真正实现“少跑腿”“零见面审批”的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2022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30671件,收取不动产登记办证费140.91万元,联办窗口共受理登记业务3882件,通过“互联网+”受理各类不动产登记1647件,抵押登记证明全部实现电子证照化。

(二)着力加快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为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化城乡统筹发展,逐步化解已开展的18个行政村11412宗宅基地及农房确权中不符合确权登记办证条件的4531宗的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化解180宗宅基地及房屋遗留问题,并进行确权登记,完成宅基地及房屋两个标段数据库的合库、转换并上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入不动产登记平台。

(三)着力推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一是开展全县4镇1乡50个行政村214宗集体建设用地测绘调查工作,完成不动产调查和测绘面积644.16亩,占调查总数的100%。二是组织开展永宁县水流自然资源调查确权工作,全面查清全县21条河流4个湖泊总计32个登记单元共涉及62个行政村的权属状况,完成沟渠登记单元总长度155.23千米,湖泊登记单元总面积2992.65亩,目前已完成自然资源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和地籍调查工作。

五、锲而不舍,资源管理攀升新高度

一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永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沟长制”,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警示牌进行修缮、补栽,安排工作人员不间断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100余次。二是做好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开展防火演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防范应急能力、加强动态巡查值班,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采取零容忍、强高压、严执法,确保林区无违规野外用火及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做好法规信访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月报告、零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共计立案查处行政案件4起,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起,林业违法案件1起,2022年共办理“12345”、政民互动、信访业务、人民网、政务微博等平台信访件320件,收到依申请公开件8件,重点解答群众不动产登记办理、林木管护、规划用地、宅基地确权、违建拆除等事宜。

六、乘风破浪,中心工作再创新成效

(一)全面化解我县“办证难”工作。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让群众有证心安,解决群众办理房产证遗留问题纳入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的重要内容,实行政府主导、多部门联动、精准施策,分批分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把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截至目前,完成房屋首次登记54227套(含网签备案),办理房屋产权证4363套,符合办证条件49466套,首登任务完成率为89.1%。

(二)全面开展土地权改革工作。制定《永宁县集体遗留未确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推动遗留未确权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印发《永宁县国有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胜利乡烽火村、园林村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积极推进国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制定《永宁县国有土地与农村宅基地及房屋确权登记发证方案》,办理两宗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葡萄酒产业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零的突破,完成宁夏德龙酒业有限公司申请确权的6宗酿酒葡萄种植地经营权的登记颁证,登记面积2640.97亩,完成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504.49亩,实现交易收入817万元。

(三)全面开展山林权改革工作。按照区、市检查调研和年终考核要求,起草了《永宁县山林资源划界确权工作方案》《永宁县山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永宁县培育发展新型绿化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永宁县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工作方案》,同时结合葡萄产业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已颁发包含林木资源确权内容的酿酒葡萄产业不动产使用权证书6本。

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一是土地利用水平和效益有待提高,批而未供土地消化较为缓慢,招商难度大,闲置土地因法院查封、规划审查等原因推进较为困难,用地管理较为粗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效果不是特别明显。二是耕地保护落实难度较大,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三是自然资源执法力量薄弱,自然资源保护法治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群众参与率较低,在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孤军奋战的困顿局面,乡镇、村前沿阵地作用和职能优势发挥不够,联合执法合力不够强。

八、2023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自然资源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牢思想根基、夯实理论功底。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规范党组织生活,扎实开展好各项党建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做好2023年基本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服务工作,全面完成永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继续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对全县应编未编的行政村村庄规划进行编制全覆盖。

(三)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加大土地报批力度,保障经济发展,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确保完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达的处置任务,促进批而未供土地及时有效供应,提高我县供地率。

(四)强化耕地资源保护。把耕地保护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好2023年耕地保护考核工作,确保我县耕地保护各项指标达标。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有序推进我县补充耕地入库备案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五)推进民生服务工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质量,加大金融联办力度,努力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便民利企。全力推进办证难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揪心事,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及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维护群众权益和社会稳定。

(六)加快国土绿化建设。完成区、市下达的造林任务,加大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护,科学编制2023年国土绿化方案,谋划开展2023年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我县城乡绿化管护质量,营造健康宜居的城市环境。

(七)确保改革落地见效。继续围绕土地权、山林权改革要求,对照区市县确定的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持续发力,高质高效完成改革目标。

(八)严格自然资源执法。扎实做好重点领域动态巡查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避免违法行为死灰复燃。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严防森林火灾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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