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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08/2021-0025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严厉打击遏制捕抓野生蝎子行为,维护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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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药用价值和食用价值驱动, 野生蝎子市场价格不断攀升,近期,我县一些空闲劳动力到贺兰山沿山区开展非法捕抓野生蝎子行为,严重破坏草原生态链。

为严厉打击非法捕蝎行为,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永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银川市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精神,联合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出动执法车2辆、执法人员8名,对非法捕蝎区域,每周开展一次严打行动。同时,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利用沿山值班动态巡查,对县域内捕蝎行为进行日夜巡查,进一步加强蝎子集中活动地段巡护力度。截至目前,制止违法捕蝎30余人次、收缴捕蝎工具6套,有效遏制了捕抓蝎子的违法行为,保护了贺兰山东麓草原生态安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在此呼吁广大群众:野生蝎子是草原生态链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一只成蝎一年可以捕食蝗虫等害虫100多只,是名副其实的草原卫士。大量捕捉蝎子,会造成草原生态的严重破坏,遭受蝗灾。非法猎捕野生蝎子属违法行为,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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