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磊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永宁县望远镇唐徕湖畔小区九号楼1-401室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其中:房产证号为20162329,土地证号为永国用(2016)第246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磊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日
索 引 号 | 11640121MB1578437Y/2023-00085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6-01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责任部门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