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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578437Y/2024-0015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4-08
发布机构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王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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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贵平因保管不善,不慎将位于永宁县望远镇清河苑小区4号楼3单元402室,不动产证权号:20091251,土地证号:永国用(2009)第75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贵平                         

永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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