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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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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09月18日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续期的批复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来源: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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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续期的临时用地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我局审查,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永宁县沿山农牧区G110国道西侧约10.2751公顷(约合154.1265亩)土地作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的续期申请。

二、该临时用地土地现状地类为草地10.1734公顷(约合152.601亩)、其他农用地0.1017公顷(约合1.5255亩)。该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你单位要及时拆除地上建(构)筑物、清理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平整土地、恢复土地原貌。

三、续期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自批准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续期使用期限为2年。

四、临时用地批准后,你单位不得随意扩大临时用地面积,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并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做好安全工作,涉及占用耕地的及时缴纳税费。

特此批复。

永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学彬        0951-801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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